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32号),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6.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建设股、工程质量监督股、村镇股、组织指挥和应急保障股、人防综合保障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实施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推进芒市中心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加大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进芒市城市雨污水分流、实施城市景观“增彩工程”、加快城市公园建设、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全力推进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实有1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0人。
年末实有车辆19辆,其中留用公务用车2辆,其余17辆为事业专业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4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699.39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1719.2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市政建设力度,增加预算资金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1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18.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18.63万元(本级财力7318.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99.3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5699.39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000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1719.2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增加1619.24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市政建设力度,增加预算资金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18.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1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63万元,与2019年基本支出3074.39万元对比,增加344.2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市政建设力度增加预算资金安排、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工作业务增多,随之经费安排增多;项目支出5000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3625万元对比,增加137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市政建设力度,增加预算资金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0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07万元,合计8418.6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18.63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基本支出3418.63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564.46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909.9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8.50万元,住房公积金125.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9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14万元。其中办公费(含路灯电费和临时用工人员工资)549.15万元,委托业务费378.5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0.46万元。(3)机关资本性支出7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5万元,设备购置50万元。(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3万元。其中社会和福利救助13.27万元,离休费12.76万元。
项目支出5000万元。用于机关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共计数量为108个,采购预算资金5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部门预算收入8418.63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 6699.39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1719.2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市政建设力度,增加预算资金安排。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1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63万元,与2019年基本支出3074.39万元对比,增加344.24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3625万元对比,增加137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市政建设力度,增加预算资金安排。
(二)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418.63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074.39万元增加344.2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工作业务增多,随之经费安排增多。
(三)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00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625万元增加1375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加大市政建设力度,增加预算资金安排和将保障性住房三金计提等基金支出合并计入。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8.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0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65.14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上升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上升0.00%;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上升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万元,上升0.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上升0.00%;公务用车购置增加0万元,上升0.0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3.14万元。其中办公费(含路灯电费和临时用工人员工资)549.15万元,委托业务费378.5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含路灯电费和临时用工人员工资)810.46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00.8万元对比,增加652.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路灯电费和临时用工人员工资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功能科目和经济分类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芒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表格的通知》(芒财发(2019)113号)要求,对我局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开展了绩效目标设定工作,具体如下:
(1)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8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67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2)绩效总体目标
截至2019年底,芒市建成区面积19.91平方公里,建成城市道路66条、约112.93公里、面积265.04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9.18平方米;有城市路灯、射灯1.49万盏、全年保持亮灯率95%以上;共有各类绿地723.83公顷,绿地率为36.36%,其中公园绿地 212.43公顷,人居公园绿地面积14.25平方米/人,绿化覆盖面积为811.15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0.74%。2020年我局预计开展工作有以下几方面:1推进芒市中心城市综合管廊建设2.进一步净化亮化空间环境。3.加强城市规划区内路网建4.城市雨水、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养护城区52座桥梁。5.完成芒市水系道路交通防洪排涝规划编制。6.重要景观节点打造。7.加大对城区闲置土地和边角地块的绿化工作,积极打造绿化小品,提升城市美感。8.加强古树名木管理。9.城区道路绿化景观建设。10.城区河道绿化景观改造。11.城区缺塘补种工程。12. 城市夜景照明亮化。13. 芒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5000万元。
(2)绩效总体目标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具体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城区桥梁施维护工程、城区道路维护工程、环城东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街旁绿地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城区绿地喷淋系统建设工程、传统村落设计、传统村落监理、街心花园传统世袭少数民族群雕恢复。通过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了解和掌握预算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支出进度及项目实施进程,开展项目绩效跟踪,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有利于项目完结开展绩效评价。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400111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设定表]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设定表]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20200213032738837]
[附件: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城区道路维护工程]
[附件: 芒市街心花园传统少数民族群雕恢复工程]
[附件: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城区绿地喷淋系统建设工程]
[附件: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城区桥梁维护工程]
[附件: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传统村落监理(遮冒村、芒丙村、出冬瓜村、芒项村)]
[附件: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传统村落设计(遮冒村、芒丙村、出冬瓜村、芒项村)]
[附件: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环城东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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