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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芒市实际,拟定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和建筑市场管理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承担由芒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城镇测量、城镇景观和城市雕塑工作以及相关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和城镇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查和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3.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州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对我市监管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备案,对全市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
4.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对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进行审查申报;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年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管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
5.负责市政道路工程、城镇供水、燃气、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6.负责住宅、房地产业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并规范房地产市场。
7.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职工教育及全局专业技术职务、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维护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10.保持广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园林绿化整体美观,水电畅通供给,公厕保持干净卫生;维护广场正常秩序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文明执勤;保持广场正常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给芒市人民一个环境优美的娱乐休闲健身的场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建设领域主要经济指标和固定资产投资。
2.积极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切实做好芒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工作。
3.加强城乡规划与管理,积极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4.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面貌不断改善。
5.抓好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6.着力开展路灯日常维护,提升路灯设施管理水平。
7.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居民住房条件逐步改善。
8.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品位不断提升。
9.加大房地产市场管理力度,房产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10.加大建筑领域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到实处。
11.强化服务,全力推动人防工作不断发展。
12.全力做好精准扶贫脱贫工作。
13.压实责任,推进党建工作纵深发展。
14.积极落实提案、议案、群众来信来访工作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5.主要承担整个芒市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降尘洒水、粪便清运、公厕保洁及垃圾填埋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
16.保持广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园林绿化整体美观,水电畅通供给,公厕保持干净卫生;维护广场正常秩序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文明执勤;保持广场正常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单位);2.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事业单位);3.芒市广场管理所(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车辆为1辆轿车、1辆微型车、1辆皮卡车、18辆垃圾车)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5人,主要是指在编的临时工人员。(附插图)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其中1人由机构改制规划到芒市住建局。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1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04.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5万元,占总收入的0.04%。
2019年度收入合计与2018年度收入合计14,773.47万元对比增加8,939.81万元,增幅60.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4,325.48万元对比增加9,379.30万元,增幅65.47%;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448.00万元对比减少448.0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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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34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46.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310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7.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837.92万元对比增加269.51万元,增幅9.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环卫市场化运作,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资金。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51万元,占总收入的96.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5万元,占总收入的3.2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0.63万元,减少了7.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6万元,占减少总额的55.56%;其他收入减少9.16万元,占减少总额的44.40%。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资金不足,造成年底没有按预算指标拨专项项目款和业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3,9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11万元,占总支出的20.73%;项目支出18,958.04万元,占总支出的79.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9年度支出合计与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79.31万元增加10,336.84万元,增幅76.12%。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4,863.51万元对比增加94.60万元,增幅1.95%;项目支出与上年8,715.80万元对比增加10,242.24万元,增幅117.51%;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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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55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9.12万元,占总支出的9.29%;项目支出18,643.24万元,占总支出的90.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31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6万元,占总支出的91.7%;项目支出257.9万元,占总支出的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36.5万元对比增加271万元,增幅9.5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环卫市场化运作,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资金。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2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9万元,占总支出的77.8%;项目支出56.9万元,占总支出的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4.63万元,减少了8.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4万元,占减少总额的49.70%;项目支出减少12.38万元,占减少总额的50.26%;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减少造成了基本支出减少,2、财政资金不足造成了项目资金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8.11万元。上年4,863.51万元对比增加94.60万元,增幅1.95%,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将原属于我局的职能股室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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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9.12万元。与上年2098.50万元对比减少189.38万元,减幅9.02%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9.6万元。与上年2553.38万元对比增加296.22万元,增幅11.6%。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广场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4万元,减少了5.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58.04万元。与上年8,715.80万元对比增加10,242.24万元,增幅117.51%。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拨款。
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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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43.24万元。与2018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63.39万元对比增加10279.85万元,增幅122.91%。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9万元。与上年283.12万元对比减少25.22万元,减幅9.09%。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广场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万元,减少了17.87%。
2019年我局开展了以下项目建设:一是芒市南北入城口提升改造工程。芒市南入城口、北入城口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道路路基及路面沥青混凝土铺筑、雨污排水管道、综合管线埋设、桥梁拼宽建设、人行道铺筑、交通标线等工作;迎宾门、目瑙示栋建设已全部完成;二是积极推进芒市城市东南片区5条市政道路建设工作;三是孔雀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是芒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对20条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五是芒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六是环南路延长线(机场大道至西二环段)道路建设项目;七是广母村20米规划路道路建设项目,目前已于完成640米的道路路基、人行道风化砂换填工作、雨污管道埋设;八是芒市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蚌建设项目小区污水处理工程;九是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现完成可研编制并取得批复文件,完成地勘、设计招投标工作,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及评审工作、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环评及水土保持文本编制、评审及报批工作、社会投资人招投标、初步设计报批工作。十是河东路至环东路连接线(新玩厂内)道路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地勘检测、完成了招投标工作,签订了施工合同,准备进场施工。十一是德宏芒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阔时路下段(金孔雀大街-芒市大河)道路建设工作,其余道路及河道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十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确保南秀河、北干渠河道清洁、通畅,并在必要时安排机械设备、施工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十三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019年州级下达污水管网建设任务为2公里。已完成东南片区2号路、东南片区5污水管网2.17公里建设工作;十四是水系、道路、排涝专项规划。十五是对芒市所属区域内52座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十六是芒市大河流域“铁腕清源”行动城区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河道架设截污管8.89公里、完成截污污水口和混流口共352个。完成城市20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节点113个。完成建城区范围内的市直各单位辖区和管辖小区的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36家;十七是对勐焕路、中央粮库路排水管改造,农垦路、华侨小学污水管改造,金塔大街、广腊亮街人行道改造以及城区人行道修补工作。十八是对建成区范围内的街头绿地、交通绿地、城区行道树木、地被植物等进行巡查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十九是环城南路延长线道路绿化、亮化工程,目前已完成机场大道至海贝曦谷路段400米的绿化工程和亮化工程;二十是芒市街心花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二十一是城市“增色”工作,在三棵树环岛、北入城口入城环岛、汽车北站交通环岛、芒市大街中央隔离带等重要景观节点种植鲜花约150万株,更换木花盆花卉约15万株,有效增添了色彩鲜艳的绿化景观效果。二十二是苗圃基地鲜花培育工作,培育木春菊、孔雀草、四季海棠、长春花、欧石竹、三色堇、一串红、满天星、千日红、一品红、夏堇、朱唇等各种鲜花170万多苗。主要用于城区道路、重要节点、街旁绿地、城市公园的装扮。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用于2018年公共公厕的新建、改扩建138万元,环湖路公厕69.9万元,购买多功能抑尘车50万元。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9年为了提升广场上的基础设施进行对公厕的改造预算项目资金50万元,实际公厕改造及污水管网工程共造价48.83万元,实际开支了20.53万元,欠款28.3万元;广场高杆灯更换全部欠款12.64万元;监控视频设施全欠款1.46万元。业务费实际支出36.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34%。与上年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0.33万元对比,增加了5,008.13万元,增幅50.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4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主体工程建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高学历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人员工资、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66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会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接待费、交通费、抚恤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拆迁补偿。
12.农林水(类)支出1,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和芒赛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省级第二批低丘缓坡试点建设项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保障房项目业务费、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安置补偿、拆迁补偿;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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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56万元,完成预算的8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的8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完成预算的77.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1.45万元,下降6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52万元,下降7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3万元,下降-22.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5万元,占49.52%;公务接待费支出13.41万元,占50.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局属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有关部门单位到我局开展监督、检查、调研、考察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万元,与上年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9万元对比减少了23.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1615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3819.57万元,固定资产7405.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35227.42万元,无形资产13.08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39687.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349.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1646.7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24.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8233.8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8.85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增加9870.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9.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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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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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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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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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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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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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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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16153.43 |
233819.57 |
7405.87 |
5293.09 |
4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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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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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227.42 |
13.08 |
13968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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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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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6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54.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二)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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