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212    作者:财务室 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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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重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重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计划、财政项目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科技人才工作。拟订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和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与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7.芒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稳粮提效保粮食安全。一是通过开展单产提升行动、粮食作物间套轮作等技术推广,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大面积增产。2023年,芒市计划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5.55万亩,产量22.83万吨。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5.62万亩,完成指标任务的100.13%,产量22.55万吨,完成指标任务的98.77%,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0.47万亩,增长0.85%,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0.22万吨,增长1%。二是保护基本农田,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开发区、城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占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2.23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9.35万亩。同时,谋划储备特色兴农类乡村振兴、“三农”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以工代赈等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76385.89万元。三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做好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及科技培训工作,实现粮食作物面积、单产、总产“三提高”的目标。积极培育发展植保、农机、育秧育苗等专业合作组织,加大水稻机械直播示范力度使水稻全程机械化率提高到74%,加快水稻集中育秧1+N模式推广面积达3万亩以上,为广大农户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专业化服务,推动粮食生产扎实高效进行,实现粮食生产满栽满插,抢栽抢种,同时做好田间肥水管理和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实现粮食作物病虫害监测全覆盖。四是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坚守耕地红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省级下发2021—2022年度芒市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任务1.28万亩和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第一批)0.09万亩。及时派出工作小组下沉乡镇高位推进耕地“非粮化”复耕复种工作,制定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复耕复种技术方案,截至目前,已整改复耕复种省级审核通过面积1.31万亩,主要种植有水稻、玉米、大豆、甘蔗等农作物。

2.菜篮子工程平稳壮大畜牧渔业。一是生猪产能基本保持稳定。因市场价格有所反弹,提高了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生猪产业逐渐恢复。目前,全市生猪存栏为11.0863万头,出栏15.51万头。二是肉牛业发展趋势缓慢。肉牛存栏4.6801万头,出栏3.422万头。目前全市肉牛存栏5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发展到31户,牛存栏0.51万头,其中能繁母牛0.19万头,出栏0.36万头,部分农户已将肉牛养殖作为主业来抓。加工龙头企业正在崛起,德宏盈瑞牧业有限公司已成长为我市集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龙头企业,但目前牛源紧张,调运困难,阻碍了肉牛养殖及交易的发展。三是其他畜禽水产稳中有增。1-12月,羊存栏3.1849万头,出栏2.1925万头;禽存栏144.1821万羽,出栏255.2081万羽;肉蛋奶总产量2.742万吨,实现产值8.04亿元。完成水产养殖面积3.85万亩(池塘面积0.45万亩,水库面积3.4万亩),稻田养殖面积3.4万亩。全年完成水产品产量0.9272万吨。

3.种业振兴迈出坚实步伐。一是种质资源征集保护为种业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自2020年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启动以来,配合省、州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库、圃建设,共普查和收集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51份,完成计划的170%。二是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有效规范了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利用种子经营人员培训、种子宣传月、市场检查、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企业及种子销售点,集贸市场大力开展种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及种子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人员技能培训会5余场次,培训580余人,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开展检查指导服务。三是农作物品种管理有效保障主要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为总目标,坚持不懈打好种业翻身仗,现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6家,经营户428户,每年生产玉米种子0.13万亩,常规水稻种子0.1万亩,企业生产基地稳定,销售网络已覆盖州外周边县市及境外缅甸等地。2023年,开展水稻新品种试验50余个,玉米新品种试验90余个,新品种展示示范25个,其中水稻新品种展示10个,玉米新品种展示15个。水稻、玉米良种覆盖率分别达96%以上。四是种子质量检测严把种子质量关。2023年共检测种子样品57个(批次)代表数量达11万公斤,全市种子质量得到保障。

4.主要特色农产品助力农民稳定增收

1)鲜食玉米。2023年,芒市双色鲜食玉米种植面积15.45万亩,产量15.86万吨,产值达6亿元以上,亩均产量1.03吨、亩均产值4264元,种植农户2.35万户,户均收入2.76万元。产品远销上海、广州、武汉、成都等30多个大中城市,深受全国消费者青睐,是全国最大的冬季双色鲜食玉米生产单体县,市场上80%的冬季双色鲜食玉米都产自芒市。

2)百香果。2023年,西番莲种植面积2.92万亩,产量1.67万吨,总产值0.8亿元以上。现有西番莲加工企业3家,中小型加工作坊10余家,西番莲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基地10余个,年加工量5000余吨,加工产品主要有西番莲果浆、果汁和果脯。

3)烟叶。2023年,完成烤烟面积3.69万亩,收购0.5万吨,亩产量135.5公斤,总产值1.63亿元,亩产值4224元,实现烟税3590万元,户均收入49676元;完成雪茄烟面积650亩,收购65吨,亩产量1031.23公斤,实现产值533.75万元,亩产值8211元,实现烟税117万元。

4)蓝莓。目前,德宏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4.11亿元,种植蓝莓0.4万亩、树莓0.02万亩。2022至2023年产季,芒市蓝莓种植面积0.37万亩,产量2567吨,产值2.05亿元。同时,已注册德宏贝瑞果业有限公司承接蓝莓销售,蓝莓选果包装和冷链物流园项目已建成冷链分选车间9200平方米、配套业务楼3330平方米,进一步延伸蓝莓产品产业链,预计11月底实现投产。芒市蓝莓每个产季平均可采摘160天,丰产期每亩产果约1500公斤,按5.5元/公斤的劳务收益标准计算,每亩可为群众实现采摘劳务收入0.83万元,加上土地流转租金等收入,每个产季可为流转土地的农户带来纯收益1.1万元/亩。

5)咖啡。芒市咖啡种植区覆盖11个乡镇和1个农场社区管委会,2023年咖啡新植面积0.25万亩,老咖园提升改造面积0.65万亩,咖啡保有面积3.74万亩,有咖农3667户1.4万人,咖啡生豆产量达2.55吨,农业产值达1.15亿元,主要种植品种有卡蒂姆7963和铁毕卡等小粒种咖啡。

6)茶叶。全市茶叶保有面积14.85万亩(含释放古茶园面积1.55万亩),年干毛茶产量1.061万吨,茶叶种植户2.15万户(脱贫户和监测户3576户),户均增收0.88万元。有茶叶初制所135个、专业合作社26个、精深加工企业13家,是全省茶叶出口最大的县级茶叶生产基地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红碎茶生产县,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获评茶业百强县,“德昂酸茶制作技艺”成功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7)甘蔗。2022至2023产季种植面积16.58万亩(含境外8.53万亩),总产量72.58万吨(含境外30.68万吨),产糖8.58万吨,综合产值13.62亿元(农业产值3.27亿元〈境内1.89亿元>加工产值4.71亿元、销售流通产值5.64亿元),税收达到2100余万元。有两家制糖企业3条制糖生产线(德宏英茂糖业公司龙江糖厂、德宏英茂糖业公司轩岗糖厂、芒市康丰糖业公司中山糖厂)。2023至2024产季计划种植面积15.94万亩,其中境外种植面积7.18万亩。

8)水果。2023年,全市水果保有面积9.82万亩,产量13.63万吨,实现产值6.82亿元。

9)蚕桑。2023年,新植桑园面积350亩,桑园保有面积1万亩,低产桑园改造提质增效面积1000亩,养蚕4318张,产量170吨,实现农业产值792万元。

10)中药材。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78万亩,产量8101吨,产值1.22亿元。

5.农业科技创新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与省农业农村厅、云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围绕解决技术难题和产业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破题攻坚,依托田间指导推动农业实用技术革新。一是年内新成立1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丁铭专家工作站,重点指导芒市在西番莲优质种苗培育上的技术瓶颈问题,推广应用西番莲优质良种1000亩。截至目前,芒市已先后设立4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个州级专家基层科研站。二是选派99名科技人员组成粮食类、经济作物类、养殖类、农村经济管理4个农业科技服务团,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科技培训,累计进村下田2020次。三是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建设了3个产业示范基地、完成134名(含5名骨干)培训,招聘5名特聘农技员,遴选3个示范主体。结合农业生产节令,开展机插秧技术、水稻病虫害防治、糖料甘蔗无人机统防统治技术、种植技术、养殖技术、茶叶体系技术培训等现场培训134场次,培训人数6642人次。四是发布了农业三类9个主导品种,三类4个主推技术。其中推荐的甜玉米SBS902和西番莲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被省上遴选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五是遴选了8名新型经营主体和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参加云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程。

6.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一是按照农村厕所“改建一座、验收一座、合格一座、奖补一座”的要求,农村卫生公厕招投标统建,农村卫生户厕指导农户自建的方式全面实施。2023年农村公厕完成23座,完成率为100%;农村户厕完成建改2600座,完成率为100%。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7.7%。二是创建了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7个省级美丽乡村,1个百千万示范乡镇,1个精品示范村,1个省级绿美乡镇,4个绿美村庄。2023年全市在申报创建省级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乡村庄6个、州级绿美村庄77个。三是积极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和综合利用工作。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构建了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芒市产生农作物秸秆54.5万吨,可收集农作物秸秆50.53万吨,秸秆利用量44.92万吨,利用率88.9%。努力保障空气质量,有效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推动了农村节能降碳。四是扎实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全市农膜累计使用量1499.04吨,累计回收量970.8吨,回收率64.8%。全市废旧农膜回收主体3家,共设有回收网点12个,主要设在风平、遮放、芒市、勐戛4个乡镇。对全市561名农资经营者进行了3期的专题培训。五是抽查8个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资源化利用量为16956.07吨、固体粪污资源化利用量为4293吨,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产生量20705.9吨、固体粪污产生量4293吨,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5%。

7.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产品安全。一是通过日常巡查与集中专项行动检查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市场巡查检查,加强行政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全面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年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许可174件,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许可事项877件;开展巡查检查农药189次,出动监管检查人员481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门店)466家次;开展农药监督抽查1次,抽样送检农药样品10批次,经检验合格率达100%。二是芒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生猪、绵羊、黄牛、种子(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3起;拖拉机上道路违法行为、联合收割机违规操作(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3起,已全部办结;开展农村宅基地卫片图斑核查238起;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农资市场检查经营部42家次;到乡镇田间场院开展秸秆禁烧督查59场次。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州、市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做好农产品生产主体用药监管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完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4591批次,检测合格率99.86%,完成1.7批次/千人份定量检测800批次,检测合格率99.62%。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8.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助力农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023年州级下达芒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725万元,目前已完成兑付工作。兑付补贴面积45.77万亩,受益户数5.53万户,受益人口25.60万人。二是严格落实实际种粮农民的一次性补贴政策。2023年州级下达芒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24万元,2022年度结余结转资金0.92万元,两项合计324.92万元。兑付补贴面积45.77万亩,受益户数5.53万户,受益人口25.60万人。三是芒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前期下达650万元,后期调减资金238万元,去年结转0.012万元,实际资金共412.012万元。截至12月底,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录入412.012万元,新增农机具1411台(套),受益农户1221户,引导农户投入购买农业机械资金达1554万元。四是兑付2021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229.33万元。五是完成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投保面积31.76万亩(其中水稻投保面积11万亩,玉米投保面积10.58万亩,橡胶投保面积1.61万亩,甘蔗投保面积8.57万亩),农户自缴保费135.57万元,财政配套补贴保费786.01万元(其中中央414.71万元,省级254.77万元,州级34.96万元,县级81.57万元),投保农户共35259户。

9.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后劲。一是芒市现有的75家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3家、州级60家),新增州级龙头企业10家,全市有州级以上龙头企业75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13家,州级龙头企业60家,居全州第一。涉及产业类别有粮食、糖料、果类、茶叶、畜禽、水产、咖啡、橡胶、坚果、蔬菜、石斛、芭蕉芋、林产业等16个产业。2023年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云南德凤茶业有限公司、芒市德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芒市四季茶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申请贴息资金969.86万元。二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77个,确定8个合作社为市级示范社,申报州级示范社1个,开展省级示范监测7个,国家级示范社监测3个,清理问题合作社30个。全市共有家庭农场722个,其中,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103个。示范家庭农场50个,其中省级5个、州级11个、市级34个,充分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引领带头作用,促进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行委托代理116个村(居)委会,1031个村(居)民小组,代管资金41492万元,探索和挖掘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形式、新方法,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科技教育股、农村事业管理股、农业建设计划管理股。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实有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5人(离休0人,退休10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GK09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4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42.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72.03万元,增长160.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72.03万元,增长160.9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农村事业投入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4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54万元,占总支出的4.48%;项目支出15135.12万元,占总支出的95.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60.77万元,增长160.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32万元,下降5.5%;项目支出增加9802.09万元,增长183.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农村事业项目的投入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3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业农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3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02.09万元,增长183.8%,增加主要原因: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农村事业投入力度。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162.9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支出341.37万元,用于退耕还草补助到农户。

2.非洲猪瘟防控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23.01万元,用于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到农户。

3.农业发展农村承包地管理和土地延包专项资金支出105万元,用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服务费。

4.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支出323.54万元,用于2023年度水稻、玉米、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一次性补贴到农户。

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3723.99万元,用于2023年度水稻、玉米、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补贴到农户。

6.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4149.56万元,用于解决耕地灌溉面积2.23万亩。

7.三台山出冬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支出76万元,用于三台山出冬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8.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182.23万元,用于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示范基地开展年度主推技术展示活动2场/次(50人次)以上;完成全市134名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出市脱产业务培训;招募特聘农技员5名;培育3个示范主体。

9.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经费766.57万元,用于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21370亩;机械化深翻12728.8亩,脱毒健康种苗14498.3亩补助。

10.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1087.61万元,用于农户购买农机设施设备补贴。

11.咖啡产业优势特色集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04.84万元,用于在现有咖啡基地和加工厂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生产水平提升。

12.烟叶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753.48万元,用于烟叶种植面积补助、烟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建烤房等。

13.农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支出885.87万元,用于水稻、玉米、橡胶、能繁母猪等农业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14.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支出689.39万元,用于全市农村卫生户厕补助及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建设。

1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奖补专项资金支出501.5万元,用于扶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16.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66.06万元,用于在芒市开展3万亩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

1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项经费支出119.73万元,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各项费用支出。

18.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94.12万元,用于芒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内公共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19.芒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41.25万元,用于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年示范水稻机插技术、蔬菜工厂化育苗技术、蔬菜种苗嫁接技术、西番莲优质种苗培育等新技术5000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2.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9772.03万元,增长160.97%,增加主要原因: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农村事业投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3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支出34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1521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和各种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4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支出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万元,决算为8.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18%,完成年初预算的7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2%,完成年初预算的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万元,决算为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3%;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把经费支出关,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增长3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6万元,增长4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43.8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级部门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的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把经费支出关,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业务、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及相关各部门到本单位调研、考察、洽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6万元,比上年减少29.14万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把经费支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部门职责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2.73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19万元,邮电费5.3万元,差旅费9.09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4万元,其他交通费38.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资产总额23645.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91.63万元,固定资产400.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751.45万元,无形资产2.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10.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0.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6.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7.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9个,评价金额15135.12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8个,良1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501000

 [附件: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032508973

 [附件: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032508973

 [附件: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1024102032508973]

  






  




文章来源:芒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