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相关要求,继续保持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种形势稳定,预防疫情、安全、扬尘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遏制事故为目标,加强对建筑企业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良好的建筑行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次检查工作领导,成立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 晶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尹 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板 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正国 局党组成员、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岳品成 局党组成员
成 员:刀孔导 局法制股股长
翟永辉 局机动大队大队长
兰 雁 局建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兰雁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及内容
(一)检查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1.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建成区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是否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到出入人员登记扫码、测量体温、工人佩戴口罩、公共区域消毒、返岗人员登记、居家隔离、错时用餐分餐制等。
2.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芒市建成区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排水、土石方工程、基坑工程开挖和支护、建筑起重机械、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等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存在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务必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及时叫停整改。
3.扬尘治理工作:检查芒市建成区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即施工现场是否100%标准化围挡;裸露土方、物料堆放是否100%覆盖;出入工地车辆是否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是否100%硬化;拆迁工地是否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是否100%密闭运输。
四、人员分组
第一检查组:负责检查金孔雀大街沿线建筑工地。
尹 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兰 雁 局建管所所长
陈 诚 局机动大队工作人员
施淑芬 局机动大队工作人员
第二检查组:负责检查机场大道、环城南路沿线建筑工地。
板 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康 局建管所工作人员
付 瑜 局机动大队工作人员
杨咏桦 局机动大队工作人员
第三检查组:负责检查田园大道、环城东路沿线建筑工地。
张正国 局党组成员、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翟永辉 局机动大队大队长
朱丽萍 局建管所工作人员
李 阳 局机动大队工作人员
第四检查组:负责检查主城区内其他建筑工地。
岳品成 局党组成员
尹兆琛 局建管所工作人员
通惠东 局机动大队工作人员
郑云湘 局机动大队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而又严、细之又细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工作,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局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亲自参与,确保当前形势持续稳定。
(二)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各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各部门之间要全面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对称,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认真总结,健全机制。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深入检查的基础上,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整体水平。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收集归档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防治整治的图片、文书等相关文档,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源文件: 芒执法字〔2021〕80号--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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