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餐厨垃圾(泔水)收集、运输、处置行为,严防严控各类动物疫情传播,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制定本通告。
本通告一是对餐厨垃圾内涵进行界定,将本通告适用的范围主要设定在集体供餐及餐饮经营服务行业中产生的餐厨垃圾;
二是主要规定了餐厨垃圾产生者义务、收运和处置服务要求、禁止行为等;
三是明确餐厨垃圾处置范围及收运时间;
《通告》从我市餐厨垃圾日常产生、收运、处置实际出发,通过重点规范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明确收运、处置服务要求,确保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防止擅自收运的违法行为。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30899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五云路37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