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相关要求,继续保持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种形势稳定,预防疫情、安全、扬尘污染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一是明确专项检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31日;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
1.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建成区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是否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到出入人员登记扫码、测量体温、工人佩戴口罩、公共区域消毒、返岗人员登记、居家隔离、错时用餐分餐制等。
2.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芒市建成区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排水、土石方工程、基坑工程开挖和支护、建筑起重机械、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等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存在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务必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及时叫停整改。
3.扬尘治理工作:检查芒市建成区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
三是明确检查组成员和检查区域;
四是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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