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要求,现将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申报。自2024年12月23日起,为提高“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质量,“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采用限额申报方式进行申报,每个独立法人单位限额申报不超过5项。
(二)申报类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下“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中对应项目。没有账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需先完成账号注册。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成功提交至州工信科技局后方为完成网络填报(在线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时间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于2025年2月7日23:59前完成网络填报及审核程序,逾期未完成将不予受理。“智汇云南”计划项目不设置申报受理时限,申报系统长期开放,全年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将文件转发至各站办所和相关企业。请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站所;请市卫健局将文件及时转发至相关医疗机构。
(二)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请申报单位围绕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详见附件)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单位需与国外参与单位具有较好的国际合作基础,系统附件材料需提供与外方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非中文附件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线填报。相关规定及申请书样本,请在信息系统首页“申报业务”栏目自行查询下载。
(七)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提交有关材料。
(八)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云南省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或参与专项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兰丹、明正超,0692-212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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