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6002401000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素质教育,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安全和后勤服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芒市镇中心校以提升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基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继续推进“德宏州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继续做好“双减”“五项管理”、课后服务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第一议题、专题会议、主题活动、实践教学等学习形式,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增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承和创新明确办学理念,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抓好“养正教育”为办学方向;以“办适合孩子教育,造孩子成长乐园”为办学理念;制定了《芒市镇中心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本年度申报了14个阳光家庭、10个阳光班级。研究5个镇级课题,1个市级课题,开展课题研讨课活动6次。获第38届德宏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老师”1人;获2023年德宏州小学数学学科教学竞赛活动一等奖1人;获2023年德宏州双语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一等奖1人;获芒市中小学教师微课赛二等奖1人,三等奖4人;获芒市2023年春节学期小学英语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1人;获芒市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数学课堂竞赛活动二等奖1人。2023秋三年级全科平均分67.78,全科及格率39.53%;四年级全科平均分76.11,全科及格率51.77%;五年级全科平均分73.78,全科及格率50.2%,;六年级全科平均分71.51,全科及格率40.33%。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书记室、校长室、办公室、教研室、总务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芒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4人(离休0人,退休164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516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10“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GK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3,28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4.99万元,占总收入的98.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1.46万元,占总收入的1.5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38万元,增长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09万元,下降0.8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0.46万元,增长5,046.00%。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增加课后服务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3,28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30万元,占总支出的98.41%;项目支出52.12万元,占总支出的1.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35万元,增长0.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54万元,增长1.52%;项目支出减少26.20万元,下降33.4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学生生活补助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市镇中心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4.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54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一般公用经费及课后服务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市镇中心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20万元,下降33.45%,主要原因:学生生活补助拨款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7.09万元,用于维持学校运转水电支出等相关工作;
2.学生补助经费30.03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少小民族困难学生补助;
3.乡村学校优秀教师省级奖励金5万元,用于奖励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4%。与上年相比减少28.09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2,37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8%。主要用于退休建房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芒市镇中心校资产总额3,726.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1万元,固定资产3,725.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52.12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2个,良1个,中0个,差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6002401111
[附件: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083722122]
[附件: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083722122]
[附件: 芒市芒市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20837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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