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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61    作者: 日期:2026/3/5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5.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6.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完成与芒市卫健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芒市医疗保险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构筑多层次医保体系。一是全面践行全民参保。2024年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71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34.6万人,城镇职工参保3.1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左右,农村低收入人群参保率动态保持在99%以上。二是精准实施分类资助。聚焦困难重点人员,精准实施参保分类资助,参保资助5.29万人657.24万元。三是待遇保障落实到位。门诊就诊143.14万人次,基金支付3207.26万元;慢特病就诊8.64万人次,基金支付3842.18万元;住院就诊人次7.54万人次,基金支付28065.0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支付25493.14万元,大病支付2053.27万元,医疗救助支付518.61万元),有效发挥医保梯次减负功能,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合力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补充保险有效互补衔接。协同推行“德宏惠民保”,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

2.全力优化多方式医保服务。一是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州“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行综合柜员制改革,不断探索,整合资源,在有限的条件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基本形成“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医保经办服务新格局。通过30余次医保小课堂”业务交流学习,促使综合窗口人员由“专科性”向“全科型”转变,全面受理42项政务服务事项,解决了原来多窗受理,多窗排队、排长队、甚至排错队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二是不断优化经办服务。始终坚持把群众“表情包”作为工作“风向标”,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通过推广应用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自助服务终端,力促不见面办,异地就医备案自助完成率达97%,联网直接结算率达98%。突破本院认定本院办理的思维模式,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审核后均进行慢特病待遇认定,即办即享受,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待遇。三是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提高医保服务质量,确保下沉服务事项“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30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加强对乡、村医保经办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服务能力,确保医保经办事项能够准确、高效地落地落实,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保便民服务。

3.突全力推进多项目医保改革。一是全力推进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改革。全市家医疗机构全面实施DRG改革付费,协同推进DRG政策框架内,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推动医保资金向医共体倾斜,助力分级诊疗,降低外诊率,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全力实现资金分配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二是平稳落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为平稳落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在10月底前完成政策落实准备工作文件制定《芒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政策宣讲方案》和《芒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风险防控方案》,并以退休干部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防范化解改革风险。截至10月10日开展了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定点民营医院和乡镇经办人员专场政策宣讲5场次;定点医院政策视频滚动播放宣传22场次,宣讲受众共550余人次,保障改革政策顺利落地执行。

4.突出抓集采,医药减负持续巩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各项政策要求,联合卫健医共体,通过日常监测、月季度统计等,精准掌握医疗机构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完成进度,对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医疗机构采取周提醒、季通报、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加大医疗机构督促落实,确保各批次各品种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有力推进医药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极大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截至2024年7月底,芒市共集采药品550种品规,采购量2152.10片袋支(最小制剂单位),采购金额2842.29万元;耗材采购金额282.39万元。同比2023年7月采购品规增加237个,采购量增加134.47片袋支(最小制剂单位),采购金额增加1690.91万元;耗材增加136.23万元。

5.全力创新多维度医保监管。一是坚持部门联动治理。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全方位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上半年,根据州局统一部署在全范围内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等的检查形式,开展降低标准住院和挂床住院专项治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狠抓省市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检查组反馈结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对照上级飞检反馈问题,真开展自检自查,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实效。三是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针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抓好整改落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规范意识得到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实。截至目前,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8家,定点零售药店13次,追回医保基金117.84万元四是严把数据分析实现医保基金预警提醒常态化充分利用医保基金报销数据平台,定期提取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醒。2024年以来,共开展数据分析7次,开展医保资金报销预警32次,实地调研2次,约谈医疗机构3场次,42人。

6.全力打造多单元医保清廉。一是认真开展多形式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情景教学,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明底线、受警醒、知敬畏;二是用心打造党建品牌。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扎实开展清廉机关、清廉执法、清廉窗口、等示范创建,全力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组织3个重点股室、全市200余家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检视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72616.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72616.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518734.26对比减少246118.14元,下降6.99%

主要原因2025年公用经费及业务费预算比2024年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72616.12元,其中:本年收入3272616.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2616.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518734.26元对比减少246118.14元,下降6.99%主要原因:2025年公用经费及业务费预算比2024年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8734.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8734.26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616.12元,与上年2718734.26元对比增加73881.86元,增长2.72%,主要原因2026年调资预算增加;项目支出480000元,与上年800000元对比减少320000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缩支出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保障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活动开支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7742.4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0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业年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7.2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工伤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0944.6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03.0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失业保险;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48605.48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101502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0000元,主要用于征缴工作和打击欺诈骗保资金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6183.2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较上年4850增加150增长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较上年4850增加150增长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4人次。

增加原因主要是今年接待任务量加大,需增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较上年0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上年0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上年0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个,涉及金额480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2025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480000。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城乡居民筹资工作经费:财政资金安排24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市级财政按不低于每参合人员0.7元的标准安排征缴工作经费,促使城乡居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

打击欺诈骗保奖励金资金:财政资金安排24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2918.48元,与上年448518.48元对比增加14400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分别用于办公费27600元、印刷费20000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20000元、维修(护)费2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60000元、福利费23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600元、工会经费28518.48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57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00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0元对比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352400(原值),其中,流动资产821200,固定资产520200(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11000(原值),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0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5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公开空表。

 [附件:芒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芒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