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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46    作者: 日期:2026/3/5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从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监督。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山林草原纠纷调处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林业和草原管理监督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并监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各级公益林。负责草原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拟订标准和规定,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或配合指导国有(集体)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8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3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822973.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22973.7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0元。

与上年34085678.25元对比减少13262704.49元,下降38.91%。

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22973.76元,其中:本年收入17822973.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2973.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6469278.25元对比增加1353695.51元,增长8.2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822973.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22973.76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2973.76元,与上年13469278.25元对比增加353695.51元,增长2.63%,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经费、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项目支出4000000元,与上年3000000元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长25%,主要原因分析:森林防火、绿化造林等相关经费增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26496.1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8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78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5178.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30502.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08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死亡抚恤。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32.3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及工伤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0020.0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78.07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959857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0743045.0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2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030683.9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3822973.7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53988.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8985.2元,包括办公费163000元、水电费62000元、差旅费300000元、工会经费146905.2元、邮电费30000元、劳务费126800元、委托业务费109800元、培训费9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080元。

项目支出4000000元,其中:办公费938100元;劳务费727200元;委托业务费1089600元;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600元;基础设施建设100000元;培训费31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7800元;生活补助160000元;维修(护)费65000元;邮电费20000元;专用材料费111700元;专用设备3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从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0000元,较上年126200元增加233800元,增长185.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15000元增加5000元,增长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9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加项目调研与规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0000元,较上年111200元增加228800,增长205.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000元,较上年111200元增加228800,增长205.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加原因: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加之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5905.2元,与上年1298985.44元对比减少43080.24元,下降3.3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25年有退休、调出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199400元,与上年207100元对比增加992300元,增长479.1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调研、检测等委托服务事项增多,相应委托费用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6032860.5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53951858.15元,固定资产25307840.87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504866.85元,无形资产4471377.05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7141.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153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6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5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预算06表)、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预算07表)、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预算08表)、无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预算09-1表)、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09-2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0表)公开空表。

[附件: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芒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