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2〕85号)的相关要求,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芒市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10月至11月对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7〕75号)、《芒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相关要求,维护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提供移民自行创业条件,激发移民群众创业积极性,加快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减少移民安置区移民群众诉求,大力发展移民安置区致富带头人、示范户等创业能手。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芒市搬迁安置办”)根据《芒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创业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移民创业信贷贴息项目工作。
根据《关于下达财政经费指标的通知》(芒财建〔2021〕28 号),芒市财政局于2021年下达芒市搬迁安置办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指标206.72万元。
芒市搬迁安置办于2022年6月收到财政下拨的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27.61万元,并于当月拨付使用127.6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
按照芒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芒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创业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芒市搬迁安置办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施内容为:由金融部门提供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贷款,每户贷款金额为10-20万元,贷款周期为3年,贷款期限内由芒市搬迁安置办按年度申报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进行全额贴息,到最后一次性偿还本金,贴息资金来源全部申请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解决。
1.年度目标情况
根据芒市搬迁安置办预算申报材料,芒市搬迁安置办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为: 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德财建(2021)67号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指标明细详见附件1-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对项目具体内容的梳理,结合芒市搬迁安置办的职能职责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在与芒市搬迁安置办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绩效目标及指标。
确定后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为保障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顺利实施,芒市搬迁安置办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承办单位的工作要求,项目由芒市搬迁安置办、德宏州农村商业银行芒市分行负责实施,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在各移民安置区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督促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同时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管护措施,保障项目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芒市搬迁安置办关于印发芒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芒市搬迁安置办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3.项目管理情况
芒市搬迁安置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芒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创业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任务目标、组织机构及项目实施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移民创业信贷贴息工作。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执行《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强化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芒市搬迁安置办未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2〕52号)的相关要求,对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3.《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
4.《芒市财政局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芒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芒财发〔2020〕75号);
5.《芒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2〕85号);
6.《芒市搬迁安置办关于印发芒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搬发〔2021〕29号);
7.《芒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创业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芒市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芒财发(202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芒市搬迁安置办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
(1)对实施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
(2)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进展情况表、重要数据明细表等进行审阅,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
(3)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根据《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芒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2〕85号)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管理特点、项目实施内容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进行全过程评价,分解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11个二级指标,从二级指标分解出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32项三级指标,其中,三级指标包含15个共性指标、17个个性指标。
结合芒市搬迁安置办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的实施背景,征求项目实施部门的意见,确定各评价指标权重。决策指标权重为15%,过程指标权重为20%,产出指标权重为35%,效果指标权重为30%,评价满分为100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本次绩效评价拟对芒市搬迁安置办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际到位使用的中央资金127.61万元进行评价,涵盖项目立项、预算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效益等方面。
芒市搬迁安置办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1.53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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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决策 |
15 |
11.70 |
78.00% |
|
过程 |
20 |
12.75 |
63.75% |
|
产出 |
35 |
30.39 |
86.84% |
|
效益 |
30 |
26.69 |
88.97% |
|
合 计 |
100 |
81.53 |
81.53% |
为维护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提供移民自行创业条件,激发移民群众创业积极性,加快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芒市搬迁安置办根据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科学,项目覆盖移民安置区域,贷款对象、用途符合政策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有效推动了移民区产业发展,减轻了移民群众创业压力,促进了移民增收,改善了移民区生产生活水平,维护了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实施方案针对性指导性不强、贷款申报管理不够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有效落实等问题。
芒市搬迁安置办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设立了17项绩效指标,其中,已完成8项,部分完成8项,未完成1项。具体完全情况见下表:
表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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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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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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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
信贷区域覆盖率
|
信贷区域覆盖率100%。 |
已完成 |
信贷区域覆盖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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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
信贷移民户数实现率 |
信贷移民户数实现率达100%。 |
已完成 |
2021年度移民信贷户数为58户,达到目标要求。信贷移民户数实现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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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满足率 |
贷款满足率100%。 |
已完成 |
贷款满足率100%;满足政策条件的申请贷款移民均按政策进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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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质量 |
贷款对象合规率 |
贷款对象合规率100%。 |
已完成 |
抽查2021年度部分贷款人员情况,贷款对象属移民安置区人员;贷款对象合规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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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符合率 |
贷款金额符合率100%。 |
部分完成 |
2021年58户贷款中,存在3户贷款金额低于10万元,贷款金额符合率为9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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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合规率 |
贷款用途合规率100%。 |
已完成 |
贷款用途合规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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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合规性 |
贷款周期为3年,贷款期限合规。 |
部分完成 |
贷款人员中,存在8人贷款期限为96个月(8年),贷款期限不符合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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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到期偿还率 |
贷款到期偿还率100%。 |
已完成 |
贷款到期偿还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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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贴息资金支付及时率 |
贴息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
未完成 |
应于2021年各季度末拨付的贷款贴息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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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
政策知晓情况 |
工作人员、移民区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
部分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2.5%;移民区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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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推动移民区产业发展 |
有效推动移民区产业发展。 |
部分完成 |
项目的实施能够推动移民区产业发展。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6.25%;移民区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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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创业压力 促进移民增收 |
①移民群众人均年收入较以前年度有所增长; ②有效减轻创业压力,促进移民增收。 |
部分完成 |
移民群众人均年收入由2019年11650.00元增长至2021年17921.00元;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6.25%;移民区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3.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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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产生活水平 |
有效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 |
部分完成 |
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6.25%;移民区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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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 |
①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未发生移民群众群体性事件; 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
部分完成 |
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未发生移民群众群体性事件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6.25%;移民区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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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可持续 |
①建立健全移民安置区创业信贷贴息项目规章管护措施; ②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可持续。 |
部分完成 |
搬迁办建立了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但移民安置区创业信贷贴息项目规章管护措施未建立健全。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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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80% |
已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对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为9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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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移民群众满意度 |
≥80% |
已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对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为95.57%。 |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该项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为11.70分,得分率78.00%。具体绩效评价决策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方面。项目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7〕75号)、《芒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进行立项,为部门履职所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申报,程序基本规范。
2.绩效目标方面。芒市搬迁安置办在项目申报预算时,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年初申报的项目绩效指标较为细化,但项目绩效目标设立不规范,绩效目标未说明项目实际工作开展内容,未体现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指标值设置不符合项目实际,且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不对应,未能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设置,反映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3.资金投入方面。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应到位资金127.61万元,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27.61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该项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为12.75分,得分率63.75%。具体绩效评价过程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应到位资金127.61万元,实际于2022年6月到位,资金到位不及时,截至2022年11月,共计使用项目资金127.6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芒市搬迁安置办根据芒市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拨付移民贷贷款贴息资金的请示进行审核审批并拨付项目资金,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
2.组织实施方面。芒市搬迁安置办制定了《芒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创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机构及工作职责,建立了《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对库区和安置区移民进行管理,并开展了移民创业贷款申请用途审核。但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进行编制,未有效规范项目管理要求;项目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但部分档案资料缺失;未按照《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2〕52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三个方面。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0.39分,得分率86.84%。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方面。根据芒市搬迁安置办填报的相关报表,全市50个村委会128个村小组均安置有移民,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均全部覆盖,信贷移民户数为58户,信贷移民户数实现率达100%,对满足政策条件的贷款申请移民均按政策进行贷款,贷款满足率达100%。
2.产出质量方面。经抽查2021年度部分贷款人员情况,贷款对象均属于移民安置区人员;根据《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拨付移民贷贷款2021年4季度贴息资金的请示》,2021年58户贷款明细表中,存在3户贷款金额低于10万元,贷款金额符合率为94.83%;贷款明细表中,8人贷款期限为96个月(8年),与项目实施方案中建设任务目标明确每户贷款金额为10-20万元,贷款周期为3年等要求不符。经查阅借款台账,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了解,评价年度未发生借款逾期情况,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要求。
3.产出时效方面。根据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贴息资金拨付请示,贷款贴息资金应于2021年各季度末拨付,实际于2022年6月到位,贴息资金支付不及时。
效果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三方面,满分为30分,得分26.69分,得分率88.96%。具体绩效评价效果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方面。根据芒市搬迁安置办提供的相关数据,移民群众人均年收入由2019年11650.00元增长至2021年17921.00元,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未发生移民群众群体性事件。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对于政策知晓率、推动移民区产业发展、减轻创业压力促进移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问卷对应问题综合得分率分别为:91.20%、95.23%、95.06%、95.06%、95.23%,反映了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的实施,推动移民区产业发展,减轻创业压力促进移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可持续影响方面。芒市搬迁安置办建立了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保障了部门工作持续开展,但移民安置区创业信贷贴息项目规章管护措施未建立健全;通过发放部门工作人员问卷,对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可持续的满意度达87.50%,反映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可持续。
3.满意度方面。本次共计发放调查问96份,收回有效问卷96份,其中:部门工作人员8份、移民区群众88份,根据问卷调查数据分析,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95.50%,移民区群众满意度93.81%,综合满意度为94.31%,反映了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创业压力促进移民增收,改善了移民生产生活水平。
芒市搬迁安置办针对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编制了《芒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创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实施等要求,但项目实施方案未能结合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际及上级文件关于移民创业信贷贴息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实施方案部分措施与项目实际不相关,如:“七、项目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1.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项目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实施时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监督单位等……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项目法人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实施规模,投资规模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严格资金管理的使用,对项目投资负责……”,相关要求主要适用于项目建设管理,与贷款贴息关联性不强,未针对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设置如“贴息范围、贷款额度、结息方式及贷款受理审批等各项要求,实施方案针对性、指导性不强,不利于项目管理实施。
根据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拨付移民贷款2021年贴息资金请示的相关附件,2021年新增58户移民创业贷款中,存在3户贷款金额低于10万元,以前年度贴息支付贷款人员中,存在8人贷款期限为96个月(8年),不符合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中 “五、项目建设任务目标:由金融部门提供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贷款,每户贷款金额为10-20万元,贷款周期为3年,贷款期限内由芒市搬迁安置办按年度申报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进行全额贴息,到最后一次性偿还本金……”的相关要求。
1.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全面
经查阅芒市搬迁安置办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为:“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德财建(2021)67号专项资金”,未结合移民创业信贷贴息工作开展的要求及目标,按照“总任务、总产出、总效益”原则进行设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
2.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项目重点未体现
绩效指标设置未结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预算资金占比,合理设置项目绩效指标。根据项目预算申报书中,项目测算表列示测算数为206.72万元,其中:2021年贴息贷款资金为200.00万元,占比为96.75%,2021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为6.72万元,占比为3.25%,预算申报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培训移民劳动力180人”、“移民后期扶持人数3883人”,质量指标“移民培训合格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等,指标设置未能反映贴息资金的产出情况,数量指标“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质量指标“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完成率”,指标设置与项目重点内容不符,指标设置不够完整、合理。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未有效落实
芒市搬迁安置办未按照《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2〕52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2021年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于2021年申报,属2021年度项目,移民贷款申请审批工作均于2021年度开展,因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年度内未支付贴息资金(2022年6月支付),自评通知于2022年8月下达,根据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应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相关部门在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时,应根据政策要求,对移民创业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全面了解芒市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政策要求,编制具有针对性、可操性和指导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制定出对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强化项目实施监管要求,保障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项目实施规范。
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落实项目政策的相关要求,落实完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贷款贴息过程监管,明确移民贷款贴息管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施部门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保障项目实施规范。
落实《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编制项目年度预算时,应加强部门内部之间的沟通,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开展目标申报工作,确保设置的绩效目标、指标全面反映项目实际要求,保障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细化、完整。
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预算执行部门应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设置全面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保障部门整体自评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同时,在自评中,收集、整理与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并与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应,使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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