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边境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是实现边疆稳定、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和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的最终目标。对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其现实和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边境地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申报的监督管理,现根据要求,将需申报的项目公示如下:
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9726万元。
主要安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资金用途划分
1.边民补助5761.10万元;
2.护边员补助240万元;
3.界务员补助19.2万元;
4.口岸协管(检)员228.60万元
5.边防辅警补助2182.95万元;
6.芒市第一批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畅工程施工招标第4标段286.03万元;芒市西山红丘河桥头至月亮湾线窄路面加宽工程42.12万元;省道S236线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改造一期工程印金至芒里段1835.41万元;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公路项目3203万元;省道S236线芒市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印金至芒里段改造一期工程路面硬化工程1603.91万元;芒市直过民族自然村新桥通畅工程1224.6万元;
7.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1057.68万元;
8.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330万元;
9.芒市第一中学改扩建二期工程资金172万元
10.民兵及联防员补助1539.40万元
(二)按项目实施部门划分
1.芒市民政局5761.10万元;
2.芒市边防委240万元;
3.芒市外事办19.2万元;
4.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28.60万元;
5.芒市边境管理大队2090.67万元、畹町边检站92.28万元;
6.芒市交通局8195.07万元;
7.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1057.68万元;
8.芒市农业农村局330万元;
9.芒市公安局1539.40万元;
10.芒市教育体育局172万元。
对以上项目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提出,联系电话:0692-2921929
芒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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