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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关于编制芒市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含转移支付情况说明、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1.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2.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4.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5.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6.芒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7.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8.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9.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省对下转移支付)
10.芒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11.芒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2.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13.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14.芒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15.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16.芒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17.芒市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8.芒市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19.芒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20.芒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21.芒市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22.芒市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23.芒市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 公开发表说明
第一部分芒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芒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芒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通过强化收入征管,整合财政资金,盘活资产资源、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56223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下降(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42.4%,减收115154万元,完成预算的86%,完成调整预算的115.3%。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91万元,下降42.9%,减收70654万元,完成预算的94.2%,完成调整预算的123.9%。
(2)支出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361万元,下降18.3%,减支717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91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8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92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379万元,调入资金509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解基金30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5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5692万元,收入总计407993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361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897万元,上解支出11970万元,支出总计3832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76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708万元,下降15.1%,减收12974万元,完成预算的28.2%,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
(2)支出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927万元,下降36.4%,减支57671万元,完成预算的57.5%,完成调整预算的83%。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708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19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21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000万元),上年结余17890万元,收入总计36735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927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0710万元,上解支出4876万元,支出总计3465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84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99万元,增长537.4%,增收4299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099万元,增长537.4%,增收429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99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31万元,收入总计5150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0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万元,支出总计51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160万元,下降2.7%,减收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8.4%。
(2)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499万元,增长7.2%,增支5344万元,完成预算的96.5%。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16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6443万元,上年结余55687万元,收入总计174290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499万元,上解支出41725万元,支出总计1212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066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1.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
面对2022年财政收入下滑的严峻形势,财税部门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狠抓财政增收。一是制定《芒市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和增收目标工作方案》,组建23个保增收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增收措施,设定完成时限,通过实现公租房经营权出让收入和供水经营权出让收入等增收措施,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目标;二是制定《芒市重点税源调研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全市房地产业、政府投资项目税收情况,为切实加强建筑行业税收征管,促进芒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月份和季度组织收入分析,按月下达目标任务,通过密切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收入征管效率,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22年,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全州各县市相比,绝对值位居第一位。
2.多措并举抓好节支工作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和“节支也是增收”的思想和理念,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按照“没有预算不得安排支出”原则,首次将部门和单位的其他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脱钩”。二是优化支出结构,除政策性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外,停止对增加临聘人员的审批,同时不再增加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压减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标准20%,严控公务用车购置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0.7%。三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约束,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年实际采购金额为24852万元,共节约资金883万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想方设法抓好债务化解
按照制定的《芒市2022年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通过分解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和明确债务化解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一是围绕债务化解目标,财政部门会同债务单位,形成合力,细化债务化解措施,实行月通报制度,采取预算安排、核销和盘活处置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等措施,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券和融资本息8.57亿元;二是提前谋划,年初制定分月和季应偿还省政府债券本息和融资到期本息计划,结合财政收入进度和国库资金调度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逾期还款风险的,提前三个月以上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成功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风险缓释协议,共涉及金额4.6亿元,为防范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奠定基础。
4.统筹兼顾保障“三保”和民生支出
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经济增速放缓、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多方筹集、统筹调度,全力保障“三保”和教育、社保、农林水及疫情防控资金等民生领域支出。一是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和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和民生领域支出资金,完成“三保”支出14.4亿元;二是不断加快涉农和衔接资金使用率,拨付2022年涉农和衔接资金2.16亿元,资金使用率分别达到81.4%和90.1%;三是加大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力度,累计收到各级财政疫情防控经费7.36亿元,已使用4.95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67.2%,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四是积极申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获得芒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亿元,同时将调水工程、垃圾分类、自来水厂、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纳入2023年专项债券拟申报计划,总投资11.61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6.31亿元。
5.主动作为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步伐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先后制定出台组织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完成本级增值税留抵退税11376万元,减免疫情期间经营性用房市场主体289户、租金24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综合协调、税费清理规范、政府过紧日子等9个工作组通过自检自查专项整治,发现存在财经秩序不合规项共14项,其中,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3个;三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取得新进展,通过公司整合重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已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市属一级企业4家,混改企业20家,已初步形成资本、资源资产和资金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三保”缺口显现;二是保各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刚性支出数额逐年增长,偿债压力持续加大;三是欠拨上级专款规模居高不下,上级直达资金、疫情防控资金等专项资金未能在当年完成预期目标;四是上级要求地方财政配套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学校建设、疫情防控等资金压力剧增,地方财政难以为继。
各位代表,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应对,并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二、2023年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
(一)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央、省、州、市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全力保障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
2023年,全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非税收入460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0%。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95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0万元,调入资金3608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000万元,上年结余24765万元,收入总计454325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17368万元,加上解支出6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757万元,支出总计45432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3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0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011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45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5%。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3700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余208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800万元,收入总计26484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4571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2530万元,上解支出3360万元,调出资金支出34380万元,支出总计26484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6.7%。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6.7%。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加上年结余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1725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支出总计172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725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9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781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285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9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6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725万元,加上年结余53066万元,收入总计104791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82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6506万元。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1.培植财源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为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围绕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效应,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精准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努力培植和挖掘新的税源增长点,不断做大做实财政“蛋糕”;二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抓住疫情影响消退,群众消费意愿复苏的关键期,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力度,加快河道治理及河砂处置,推行行政事业单位铺面、公租房租金市场化运行机制,为财政增收创造条件;四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土地收储,盘活国有闲置土地,加大土地性质变更、土地整治盈余用地指标和国有土地出让力度,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亿元目标任务。
2.严格预算控支出,集中资金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调度资金,集中财力和资金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法定预算,未经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从源头上杜绝无预算安排支出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基层财政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兜牢兜实财政“三保”底线;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压减6%以上目标要求,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各项还本付息、乡村振兴及重点民生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四是继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建立健全“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项目库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亿元以上;五是按照“早谋划、早实施、强监管、抓绩效”的原则,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两率”目标如期完成。
3.压实责任降风险,全力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及债务管理规定,除规定限额内申请上级发行的政府债券外,杜绝自行实施无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着力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二是制定2023年度债务化解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压实化债责任,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国有资产、出让国有土地等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计划全年化解债务4.15亿元,使政府综合债务率控制在300%以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提前谋划,统筹兼顾,在立足自身完成化债目标的基础上,争取疫情期间到期债务缓释政策,通过采取再融资和延期到期本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市级财政年度偿债压力和财力不足风险隐患,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4.政策引领增活力,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围绕配置优质资产、资源为抓手,继续将保障性住房、供排水、国有矿产、采石采砂等经营性优质资源资产注入国有公司,充分发挥国有公司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通过承接市级重点和民生项目增强公司营收能力;二是根据国有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实际,积极引进熟悉投融资、市场营销、精通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提高国有企业专业化运作水平和能力,为国有企业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按照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市场化转型营收目标,力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最大化,实现年初预定的上缴目标,为财政纾困解难提供资金支持;四是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资本运作,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不缺位、不越位、科学管的原则,尽快建立完善芒市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紧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目标,通过“三重一大”决策执行、大额资金监管、强化考核评估等分类完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管理水平。
5.创新思维,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步伐
按照深化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高效理财意识,不断提升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建设节约型财政、推进支出标准建设、提升绩效管理效能、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三是加强预算信息公开考核管理机制,不断扩大预算公开内容和范围,拓宽预算公开的渠道,提高预算透明度;四是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不断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五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高效、规范;六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流程控制,逐步实现内控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长效机制;七是全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加快乡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进程,不断提升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山不让尘,川不辞盈,行而不辍,未来可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克难奋进,共同为芒市财政早日脱困、渡过难关群策群力、出谋划策,在芒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奋力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二部分关于编制芒市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
——2023年2月7日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芒市财政局
2022年,在合理测算下年收入的基础上,根据市委、人大、政府相关决定、决议、意见和工作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统筹市本级财力,市财政局编制了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现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安排原则
2023年预算收支的安排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按“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保还本付息、保债务化解”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后,视财力情况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为454325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7480万元,上年结余24765万元,调入资金3608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000万元。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增长32.8%,非税收入46000万元,下降14.1%。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26748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95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0万元。
1.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其中,增值税固定数额返还3638万元;消费税固定数额返还480万元;所得税固定数额返还402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43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9521亿元。比上年收入199206万元增长5.2%,增加预期财力增量收入10315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45000万元,比上年收入47379万元减少2379万元。
(三)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
1.上年结余24765万元。最终将以上级批复数字为准。
2.调入资金36080万元,其中: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380万元。
(四)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000万元,2023年需偿还一般债券还本资金30757万元,其中: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偿还260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475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454325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368万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322068万元,上级指定用途转移支付支出503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757万元;上解支出6200万元。
(一)部门预算经费安排支出情况
本级部门预算经费安排支出322068万元,含人员经费183159万元,公用经费8026万元,业务及配套经费23799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安排3468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3439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4765万元,预备费4200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183159万元,一是工资性支出13658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104380万元,离退休32209万元;二是乡镇村社区人员及其他临时人员、遗属补助、助学金等其他人员补助支出20668万元,其中:乡镇各类财政供养人员7568万元(村、社区、小组干部,各类协管员、宣传员,团支部书记,合同制消防员,三支一扶等),各单位聘用临时人员12917万元(含村级动物防疫员、编内聘用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保安工资、原聘村干部补助、乡村医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学生助学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帮扶补助、农村困难党员补助、两案人员生活补助等);三是住房公积金9962万元;四是预留人员经费5423万元,其中,抚恤及安葬费1500万元,职业年金“退一缴一”单位缴纳部分3807万元,提前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116万元;五是预留2023年工资增加10700万元,其中:事业人员考核奖励7000万元,行政人员考核奖励1700万元,预留2023年工资增长200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8026万元,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各单位公用经费为6113万元,工会经费1660万元,离退休公用253万元。
3.业务费及配套支出23799万元,含社会保障配套资金,农房火险、收戒人员伙食费等业务费21407万元;村组办公经费及三资管理办公费、老干部党支部补助等511万元;乡镇党建工作经费1543万元;综治中心工作经费338万元。
4.专项建设资金34680万元,会议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基金、全市专项扶贫资金等其他切块资金493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2310万元,交通公路管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农业发展681万元、水利建设1500万元,城市环卫建设及运行费用3000万元,殡仪馆、骨灰堂等建设项目45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成本1500万元,税务征管业务经费400万元,其他部门专项建设支出2593万元,一般债券到期利息9516万元,预留全市切块资金5000万元。
6.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3439万元,根据各单位预计2023年收取非税收入情况核定成本性支出。
7.上年结转支出54765万元,其中根据年末结算单上年结转支出应为24765万元,为兑付历年累计结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财力增加安排支出30000万元。
8.预备费42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0条规定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预留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指定用途转移支付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0300万元,用于上级下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具有指定性用途的支出安排。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0万元,对应安排支出45000万元 。
(四)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偿还2022年度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到期本金30757万元,比上年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0897万元下降39.6%。其中: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偿还260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4757万元。
(五)上解支出
上解支出6200万元,含税务、安全局、审计、法院、检察院、监察体制等上划部门经费固定上解5573万元,预留其他上解支出627万元。
(六)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54325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3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757万元,上解支出62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四、“三保”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芒市“三保”预算安排支出186321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6%,其中:保工资支出146596万元,保运转支出10082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9643万元。
五、芒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3年芒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8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56万元相比,减少51万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6万元,降低37.5%;公务接待费减少35万元,降低12.5%;减少原因主要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根据目标控制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减少10万元,下降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0万元,下降1.1%)。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原因为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厅2023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预告数25310万元和《云南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推进“三农”、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支出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人员工资支出24410万元、运转经费支出500万元、公益性项目配套支出400万元。
(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预告数15363万元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办法的通知》规定,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目标和保障县乡公共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上级出台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逐步消除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全部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三)生态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厅2023年生态转移支付预告数1408万元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规定,“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必须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08元。
七、举借政府债务说明
芒市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0万元,全额用于芒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八、有关数据说明
由于预算年度与人代会召开时差的关系,在编制预算草案和报告期间,省、州、县三级财政正处于对账调整期,因此,《芒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上年结余”的有关数据,均为快报数。
附:部分名词解释
一、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二、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情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四、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计算公式
(一)综合债务率=全口径债务余额÷综合财力
(二)综合财力=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本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本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五、“三保”支出保障范围
(一)保工资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行业性津贴、乡镇岗位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7项,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 6项;以及省级按中央政策出台并报中央备案同意的改革性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支出、绩效奖励。
(二)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实现特定目标而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三)保基本民生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事项,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级支出等41项民生项目。
第三部分 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四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一、2023年芒市政府预算公开表格中,表3-3 “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表3-4“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数据为空:主要是芒市本级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数据,所以公开空表。
二、2023年芒市政府预算公开表格中,表5-8“芒市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数据为空:主要是芒市2023年无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所以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010111
[附件: 芒市2023政府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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