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建立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机制,推动芒市政务服务全面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德宏州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将《芒市市、乡两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在本通知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和本单位门户网线上线下同步公布。
二、针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在线咨询和引导服务,充分应用云南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专区等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对于无法实现线上办理的高频便民服务事项,要探索创新便利化服务措施,采取“帮办代办”“就近办”“上门办”“集中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研判便民服务事项,对未纳应纳的事项应及时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附件:1.芒市市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附件:2.芒市乡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点击可下载)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