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所列政务服务事项,对涉及芒市的63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共需取消证明材料42项、保留证明材料22项。经芒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同意将芒市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芒市各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点击可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