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二、主管部门:
芒市教育体育局
三、实施机关:
芒市教育体育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五、子项: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审核通过)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000133105003】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000133105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县级权限)【000133105003】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首次申请)【00013310500301】
2.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变更申请)【00013310500302】
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注销申请)【00013310500303】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
(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三条
5.实施依据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六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七条
(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八条
(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九条
6.监管依据
(1)《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六条
(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七条
7.实施机关:芒市教育体育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15.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4号)第六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4.许可证件名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者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的正常经营。
2.未经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住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国家体育总局及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一百零五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制度和措施。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实地核查——批准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部分情况下开展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部分情况下开展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部分情况下开展
7.是否需要鉴定:部分情况下开展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是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部分情况下开展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部分情况下开展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五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42号)第十一条 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五年,样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许可证到期后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提前30日到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续期手续。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芒市教育体育局
十五、备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中缅友谊馆4楼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27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