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主管部门
芒市教育体育局
三、实施机关
芒市教育体育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五、子项: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审核通过)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实施规范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000133107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000133107003】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00013310700101】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七条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七条
6.监管依据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七条
7.实施机关:芒市教育体育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15.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临时占用时间超过10日。
(2)举办公益性活动,或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
(3)公共体育设施主体部分不得用于非体育活动,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
(4)临时占用时间超过10日。
(5)举办公益性活动,或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
(6)公共体育设施主体部分不得用于非体育活动,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
2.受理条件:
(1)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
(2)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
(3)取得被占用单位的书面审查意见;
(4)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3.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七条“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超过十日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同意;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无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向公众公布公共体育设施名录。
(2)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情况、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依法依规出租出借公共体育设施情况、开展有关活动情况等进行监督。
(3)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共体育设施投诉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临时占用申请(云南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申请表、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申请书)。
(2)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法人和被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所有权法人证明材料(法人登记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
(3)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占用方案。
(5)安全保障方案。临时占用期间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应措施。
(6)承诺书。承诺不开展非法、违法、涉及不健康内容的活动,不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用途等。根据有关要求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在占用前或举办活动前1天取得审批同意意见。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七条“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超过十日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同意;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实地勘验—审批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办理行政许可的全过程各类程序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审查、勘验、听证、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公示、做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件等)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相应体育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材料完整性,受理申请。
(3)相应体育行政部门审查申请材料。
(4)临时占用方案改变原设计功能,影响结构、消防等安全的,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临时占用方案评审。
(5)向社会公示公共体育设施临时占用方案。
(6)申请材料齐全、临时占用方案安全合理、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原因。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好,确保公众安全。”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部分情况下开展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部分情况下开展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部分情况下开展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部分情况下开展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该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4.承诺审批时限:17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无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当次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芒市教育体育局
十五、备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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