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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施工现场标志、脚手架和现场管理秩序不符合规定的,施工造成市容环境卫生污染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核准书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主干道的人行道和次干道、支路等其他道路的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擅自预售商品房、违反规定销售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语言文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芒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芒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法制股、督查室(纪检监察室)、市容秩序管理股、建筑业管理所、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强化门头规范化设置。
2.加大次干道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市容环境。
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4.积极推进智慧化建设,促工地及渣土管理更精细。
5.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规范化办案水平。
6.积极整合资源,补齐城市管理短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2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财务总收入196311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63118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6963808.34元对比增加2667380.66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部门合并,开展城市执法的同时还需开展土地、林业等相关执法业务。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19631189元,其中:本年收入1963118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311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6963808.34元对比增加2667380.66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部门合并,开展城市执法的同时还需开展土地、林业等相关执法业务。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6311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631189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1189元,与上年15163808.34元对比增加2897380.66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部门合并,开展城市执法的同时还需开展土地、林业等相关执法业务。项目支出1570000元,与上年1800000元对比减少230000元,下降12.78%,主要原因:项目的补助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8641.9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8044.7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607.87元,主要用于编内聘用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1077.65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14.62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21201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682162.0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4026562.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非税收入征管成本专项经费、综合行政执法业务专项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40877.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806118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00544.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0644.72元,包括办公费4407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20000元、差旅费148600元、工会经费109044.72元、维修(护)费60000万元、福利费66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00元、劳务费99500元、其他交通费用539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000元,包括生活补助90000元。
项目支出1570000元,其中:办公费139080元;被装购置费200000元;劳务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27392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基础设施购置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6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0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400元,较上年30000元减少2600元,下降8.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元,较上年10000元减少2000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减少原因:预计2025年上级部门和各地州到我部门开展检查和工作交流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00元,较上年20000元减少6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00元,较上年20000元减少60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70644.72元,与上年1461571.28元对比增加109073.44元,增长74.63%,主要原因分析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工会费用等增加。分别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资产总额3676282.58元,其中,流动资产2401834元,固定资产1274448.58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723.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6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经费预算、市对下转移经费预算、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上级补助项目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预算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2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10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3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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