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关于禁止施工扬尘污染和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浏览量:10795    作者: 日期:2021/12/7

为强化芒市城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严肃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秩序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力做好生态环境督查帮扶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本通告一是严令禁止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芒市城区所有待建、在建施工项目自即日起必须无条件达到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百”等管理要求,否则一律停工整治。

二是严格查处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对防治措施不力产生施工扬尘污染、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和管理意识。要求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自上而下认识到位,严肃内部工作纪律和管理意识。

四是违反本通告,由城市管理、城乡建设、公安交警等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将依据规定,对企业违法行为作为行政处罚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系统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