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

浏览量:14000    作者: 日期:2020/12/29

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地方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示范文本》中的执法文书,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依法填写或制作的书面材料。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适用。制作、打印执法文书,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示范文本》由“外部文书”、“内部文书”两部分组成,共72篇格式范本,涵盖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所涉及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执行结案等各个环节,格式和文字表述严谨,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其中,“外部文书”部分共包含“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处罚告知阶段”、“处罚决定阶段”、“执行阶段”、“其它文书”6项,共53篇格式范本内容。“内部文书”部分共包含“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处罚告知阶段”、“处罚决定阶段”、“执行阶段”、“结案阶段”6项,共19篇格式范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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