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

中山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浏览量:11575    作者: 日期:2019/11/2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8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德宏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9〕77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芒政办发〔2019〕98号)要求,充分发挥市、乡、村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更好发挥交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乡农村公路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权责明确、完善机制、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乡推行路长制,通过建立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落实乡、村两级路长管养责任,切实提高全乡公路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全乡公路路域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和目标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路是指全乡范围内已列入农村公路数据库里程的乡村道。

2019年11月份,出台路长制实施办法,建立乡、村两级公路路长制,实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到2020年底前,路长制管理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绿美”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或公路用地范围,积极推进公路用地划定确权工作。所有行政村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四好农村路”和“三线四边”等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加强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对公路沿线路域范围内的绿化、河流、湖泊等区域进行监督管理,对破坏公路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打击。加强公路安全保护,对临水临崖、高边坡、急弯陡坡、易塌方等路段主动防护,确保公路安全。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按“市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实行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市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乡镇、街道的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会同乡镇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考核管理,原则上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的乡、村道里程不超过50公里。市政府从上级以奖代补资金及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专管员队伍的人员报酬、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管理经费、日常巡查及相关保险等费用,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公路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要切实履行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私搭乱建、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等非法行为。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路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管理机制。

(一)分级设立路长,明确职责

1.乡级设立乡级总路长。总路长由乡长担任。乡级总路长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本行政区域内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落实市总路长及市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监督检查下一级路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乡级分路长。乡道路长由乡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定期巡查,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

3.村路长。由村委会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村其他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工作。

4.具体管养道路及责任人见附件。

(二)建立“路长制”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路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路长办公室:

1、领导机构

成立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乡“路长制”实施工作,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成员如下:

 长:徐      乡党委书记

        尹新学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马岩顺    乡人大主席

        岳品成    乡党委副书记

        吕云龙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蔺汝圣    副乡长

        封贵林    中山边境派出所所长

 员:段      乡党政综合办主任

     乡纪委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黄邦育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根香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兴发    乡综治办主任

杨世省    乡林业站站长

     乡交通管理所所长

尹兆金    乡农经站站长

李冬菊    乡财政所负责人

李兰芬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唐勒都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杨宝龙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莫二杏    乡村建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庭燕    乡扶贫办副主任

钱学瑞    乡妇联副主席、团委副书记

     乡党政综合办干部、宣传干事

        罗万发    乡水管站站长

范国朝    赛岗村委会主任

孙玉芳    黄家寨村委会主任

韩平秀    小水井村委会主任

周顺强    芒丙村委会主任

余永祥    木城坡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交通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周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俊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村委会、各部门抽调组成。

2、路长联席会议制度

乡级建立路长联席会议,职责:研究推行路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3.乡级路长办公室:乡级成立乡级路长办公室,由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专门人员和机构,与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召开乡镇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国省道、县道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市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并对乡村道路专管员进行考核;协助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养机构解决公路管养问题。

(三)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辖区内道路里程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确定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主要职责是:落实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的监督、巡查和考核,维护路域环境,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

五、路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乡交通所: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协调指导公路建设、养护有关重大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以及路域环境治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乡派出所:负责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对破坏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

乡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负责公路建设的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做好公路沿线村镇规划等工作。

乡国土所:负责协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公路沿线用地确权登记,查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等,指导危害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

乡安监站:负责协调公路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监管治理工作,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乡农服中心:负责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发展等。

乡水管站:负责将相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公路有机结合,同步发展;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

乡林业站:负责指导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宜林路段绿化等工作。

六、资金管理

1.养护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截留挪作他用。

2.养护补助金乡道每年每公里70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00元。

3.养护金与绩效考核指标挂钩。按照检查表结果兑现养护补助金,对考核检查不合格或养护质量差的,将按绩效指标检查表扣除养护补助资金,养护不合格的道路将取消本年度不合格道路的养护资格。

4.上级部门拨付养护补助金后即兑付。

七、管理流程

按照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实施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

巡查:各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路长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向有关路长反馈。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相关部门。

督查:各级路长或路长制办公室针对巡查情况以及交办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

通报:路长办公室每月对路长制工作进展和巡查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到位。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重点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巡查督查、综合执法、路长公示牌及宣传牌、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加大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安全防护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路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公路管养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公路路域环境情况,及时跟踪路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各部门及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不扎实,没有明显成效的,要视情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公路路域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标明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公路路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中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山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