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强力推进中山蚕桑产业快速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振兴乡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税增长,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19/2020年度蚕桑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芒政发[2019]100号)的要求,现就中山乡2019/2020年度桑蚕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稳扎稳打,渐进式推进发展,以打造桑蚕核心村委会、村小组为重点,努力形成集中连片种植,创建1个高产桑园示范基地,合理间套种矮杆短期作物,提高桑园综合效益。创新养蚕方式,落实养蚕技术措施,节约生产成本,实现种养殖专业化,效益最大化,努力将蚕桑产业打造成为稳边富民强市的新兴支柱产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2019/2020年度桑蚕生产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促进全乡桑蚕产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山乡2018/2019年度桑蚕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新学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蔺汝圣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岳品成 乡党委副书记
吕云龙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挺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金 纬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 斌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 恒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宝龙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世省 乡林业站站长
董诗龙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孔运贵 木城坡村党总支书记
蒋荣成 芒丙村党总支书记
叶正国 小水井村党总支书记
王毕忠 黄家寨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董诗龙担任,成员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抽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1.新植桑园面积目标任务。2019/2020年度,全乡新植桑园面积1400亩,种植统计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2019年7月31日。各村委会种植任务为:小水井村委会400亩、黄家寨村委会400亩、木城坡村委会300亩、芒丙村委会300亩。
2.加快蚕棚建设。每5亩桑园配套建设一座50平方米以上的蚕棚,加强技术指导力度,提高农户养蚕技术水平,增加农户收入。
3.成立蚕桑专业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鼓励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蚕桑专业合作社,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四、扶持政策
(一)政府扶持政策
1.嫁接苗补助:2019/2020年度,在州级财政每种植验收合格1亩桑园补助种苗费30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按照种植1亩嫁接桑园配套 5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即州市级财政补助合计每种植1亩杂交桑补助种苗款300元,每种植1亩嫁接桑补助种苗款800元)。
2.地膜补助:使用地膜覆盖的新植桑园每亩补助60元。
3.蚕房:面积在50㎡-69㎡的每座补助3000元,70㎡及以上的每座补助4000元。要求及标准:属于2019/2020年度新建盖,至少具备石棉瓦或铁皮屋面、空心砖墙体、有对流窗和吊顶。
州市级补助资金经州、市、乡镇联合验收合格后,桑苗补助款直接兑付给企业,地膜及蚕棚补助款直接兑付给农户。
(二)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1.按照每500亩桑园配备1名技术人员的要求,配齐配强技术服务人员,负责指导培训农户种桑养蚕的各个环节。
2.新植桑园每亩鲜茧产量达到60公斤的,每亩补助农户1包桑树专用肥。
3.各乡镇发展蚕桑,生产交售蚕茧后,由收茧企业按照每交售1公斤蚕茧返还给乡镇蚕桑专业合作社1元的产业发展经费。
4.负责采购供应合格嫁接桑苗,经乡镇对嫁接桑苗验收合格后,农户凭乡镇、企业开具的领苗证,每亩领取嫁接桑苗1200株,企业要足数供给农户合格嫁接桑苗,并承担桑苗款政府补助后不足部分。
5.负责蚕种、方格簇及农药等物资的垫资供应,待蚕茧收购时逐步扣回垫资。
6.负责筹措资金做好小蚕共育基地、收烘站的建设。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蚕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力度,亲力亲为,统筹好各方,做好蚕桑产业发计划和生产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蚕桑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蚕桑产业快速发展。各乡镇也要及时成立蚕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把蚕桑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产业,正确处理好与原有产业发展的关系,实现协调发展。加强本乡镇桑园示范基地建设和蚕桑专业村的帮扶指导,组织落实好蚕桑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二)强化原料基地建设。蚕桑新区要按照“示范带动、多点开花、逐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好桑园种植,各乡镇要尽快把种植面积落实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地块。龙头企业要与种桑养蚕农户建立长期稳固完善的扶持、服务、收购合作机制,并建立最低收购保护价制度,明确企业、农户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合理定价、合作双赢,逐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三)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乡人民政府与种桑养蚕村委会签订蚕桑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蚕桑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对工作不力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约谈,对完不成目标任务考核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问责,确保全乡蚕桑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四)强化蚕桑生产服务。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做好蚕桑生产服务工作。
(五)强化发展氛围营造。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将蚕桑产业作为加快脱贫、巩固脱贫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势产业来抓,大力宣讲蚕桑产业投资少、见效快、收入高的特点,通过讲政策、比实惠、强服务,坚定发展蚕桑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吸引更多的金融部门和社会化服务化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蚕桑产业发展事业中来。
(六)强化督查验收工作。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完善蚕桑产业目标任务统计上报工作,及时组织督促检查,提高测量准确率,村委会验收工作要在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乡级按照每个村委会种桑养蚕农户的20%进行抽查验收,在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
中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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