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

中山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4468    作者: 日期:2017/2/16

中山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乡党委:

1.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 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政府:

1. 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 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 94 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69人,退休人员25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34.8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89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4.89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 598.75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61 万元

其中:办公费 43.97万元,业务费52.52万元,工会费 8.87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1.25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2000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53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144.43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 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2017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 0万元。

 [附件: 中山乡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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