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芒市老祥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购物广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3MA6K6ARH7C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公罚告〔2025〕01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8月27日
违法事实:芒市老祥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购物广场未依法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01月04日至2025年07月04日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公共场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21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芒罕路35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