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芒卫医罚〔2025〕04号)

浏览量:2030    作者: 日期:2025/5/9

被处罚单位:芒市人民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医罚〔2025〕04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5月08日

违法事实芒市人民医院存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病历管理度的违法行为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芒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