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吴磊磊,男,身份证号码:320981********5994,户籍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医罚〔2025〕05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5月07日
违法事实:吴磊磊存在2024年08月22日未经亲自诊查、调查为管**签署出具病情证明的违法行为。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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