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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具体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技术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检测能力迅速提升、重点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全年按工作任务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传染病疫情管理、计划免疫、慢性病管理、艾滋病性病管理、地方病防治、结核病和麻风病防治、卫生检验监测、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有效控制了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杜绝重大疫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7月,其前身为潞西县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8年。建有办公楼、检验楼、综合楼共三幢,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6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81人,其中:正式职工63人,临时工17人,正式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工勤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中正高2人,副高7人,中职15人,初职36人;中心内部设有行政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慢性传染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艾滋病性病防治科、中心检验科、健康教育科、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10个科室;具体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技术职能。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34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6.52万元,占总收入的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624.21万元,占总收入的37.3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38万元,占总收入的0.65%。
2021年度收入合计4349.12万元,与上年6467万元相比减少2117.88万元,下降48.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6.52万元,与上年4254.23万元相比减少1557.71万元,下降57.76%;事业收入1624.41万元,与上年1948.51万元相比减少324.10万元,下降19.95%;其他收入28.38万元,与上年264.25万元相比减少235.87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和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拨款比上年减少及各业务项目经费拨款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其他收入只包括捐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442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10万元,占总支出的20.40%;项目支出3523.71万元,占总支出的79.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度支出合计4426.81万元,与上年6520.77万元相比减少2093.96万元,减少47.3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减少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3.10万元。与上年889.39万元对比增加13.71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本单位今年专用材料支出和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5.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23.71万元。与上年5631.38万元对比减少2107.67万元,下降37.42%,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关系,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经费比去年减少。
具体开展项目工作情况:
(一)传染病疫情管理
1.加强传染病监测和管理工作。2021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收报乙类和丙类传染病19种2400例,报告发病率为552.95/10万,较去年同期(4255例)下降43.60%,其中乙类12种925例,丙类传染病7种1475例。2021年处理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272条,经调查核实分析其中3条肺结核病例报告,系学校学习疫情,其余均为散发病例疫情。全年制作疫情简报12期。每月、季度及时从网络下载归档保存各种疫情报表。
2.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2021年共发生1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传染病暴发事件,未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均按规范要求及时处置。
3.食源性疾病监测处置工作。2021年芒市17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共上报食源性疾病个案1299例,每家哨点医院均按要求完成上报数量。对哨点医院上报的1168例食源性疾病个案进行审核,监测出10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野生菌中毒事件),进行了现场处置工作,事件均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按要求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
(二)计划免疫
1.疫苗和注射器管理。冷链运转共12次,共发放疫苗和注射器数为:二价脊灰疫苗(糖丸)17100颗,二价脊灰疫苗(液体)525支;灭活脊灰疫苗8265支;卡介苗2485支;无细胞百白破17690支;乙肝疫苗14424支;白破二联2930支;乙脑11169支;A群流脑4480支;麻腮风疫苗11030支;甲肝疫苗5957支;A+C群流脑10065支;新冠疫苗【Vero 细胞(北京生物)】337533支;新冠疫苗【Vero 细胞(北京科兴中维)】416956支;新冠疫苗(腺病毒载体)8475支;0.1ml注射器4689支;0.5ml注射器108020支;2ml注射器28550支。疫苗和注射器台账做到登记完整,日清月结,盘点吻合。非免疫规划疫苗:共使用28种疫苗,其中使用量前三的疫苗为狂犬病疫苗、乙肝疫苗和水痘疫苗。
2.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各乡镇均能按月及时将接种情况在“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报表完整性为100.00%。全市各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3.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我中心完成德宏州人民医院、德宏州中医医院、芒市人民医院和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动监测各36旬次,12个乡镇卫生院每月均按时上报监测报表144份。共查阅门诊日志1658787人次,查阅出入院登记本25805人次。监测结果:(1)AFP:报告疑似病例25例,AFP病例2例,已排除23例。(2)麻疹/风疹:报告疑似病例167例,确诊麻疹病例1例(为本地病例),麻疹病例应急处置1例,应急接种含麻疹成份疫苗66针次。风疹确诊病例8例。(3)乙肝:报告确诊病例69例,完成14份急性病例个案调查表,采集急性血清9份、慢性血清4份。(4)腮腺炎:报告临床诊断病例86例。(5)乙脑:报告1例,确诊1例。(6)流脑:无确诊病例报告。
4.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全市出生儿童应建卡数和建证数4096人,完成数4096人,建卡率和建证率均达100%;全市常规接种门诊和产科接种门诊(合计22家)实现了疫苗追溯系统在线录入。
5.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全市对11种免疫规划疫苗、使用28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和1种紧急接种疫苗展开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达100%。共报告AEFI病例31例(其中一般反应14例、偶合反应6例、异常反应8例、心因性反应2例及不能分类1例)。
(三)慢性病管理
1.严格执行月查季考制度,稳步推进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死因监测等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65岁及以上老年人户籍人口36739人,建档36140人,健康管理26632人,建档率为98.37%,健康管理率为72.5%。高血压患者累计建档33032人,管理31971人,规范管理29471人,管理率达96.8%,规范管理率92.2%(考核指标70%),血压控制满意率为53.60%(省考核指标30%)。2型糖尿病患者累计建档8354人,管理8100人,规范管理6615人,管理率达97.0%,规范管理率为81.7%(考核指标70%),血糖控制满意率为27.03%(省考核指标2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电子在册1979人,报告患病率为4.58‰,面访率为91.22%,规范管理率93.32%。
2.慢性病监测:全市抽取3个乡镇和勐焕街道为危险因素监测工作调查点,共免费为855户1545名广大群众进行相关医学检查和行为生活方式调查。全市网络直报死亡患者共2614例,报告粗死亡率为6.11‰(任务6‰)。当年新增确诊肿瘤患者187例,死亡250例。
(四)艾滋病性病防治
1.艾滋病管理。按照《芒市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三个90%”均已达标分别为93%、92.8%、96.9%。全年监测检测血样29665人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03例。累计报告HIV感染者/AIDS病人6289例。
2.性病管理。2021年度全市报告5类性病共758例,较去年同期报告的835例下降了9.22%。其中淋病338例、梅毒191例、尖锐湿疣120例、生殖器疱疹36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73例。
3.高危人群行为干预。2021年对暗娼、男男性行为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开展HIV检测共215人次,阳性检出率为10.6%。芒市现有针具交换点1个,点均覆盖50名以上注射吸毒者。2021年发放注射器90只,收回27只,回收率30%。
4.美沙酮维持治疗。截至2021年12月累计收治病人941名,现在组维持治疗132人;辖区设有5个拓展点,累计入组638人,现在组病人54人。三病监测率均达到90%以上,HIV阳性所占百分比46.96﹪。
(五)地方病防治
1.鼠疫防治。2021年全年病原学检验和血清学检验的任务指标总计720份,完成份824份,均为阴性,完成率为114%。其中动物鼠疫菌检验任务指标为440份,完成441份,完成率100%;媒介昆虫的任务指标数为140组,实际完成209组,完成率为150%;血清学检验任务指标数为140份,完成174份,完成率为121%。
2.疟疾防治。2021年我市累计网报和收报间日疟病例8例,均进行了规范治疗,感染来源均为缅甸感染;芒市发病率为1.15/十万,较去年同期下降29.44%,无死亡病例。2021年全年血检任务为7840人份,实际完成6867人份,完成率为87.59%,检出阳性8例,检出率为0.12%。主动病例侦查任务24次,全年实际完成24次,完成率100%。哨点医院监测任务14个,完成20个。共产生疫点6个,实际处置6个。
3.登革热防控及乙脑发病情况。2021年我市共收报登革热病例0例。2021年对674份疑似病例血样进行登革热NS1抗原检测,结果阳性2例,PCR实验室复核后均为阴性。共监测49个点次,调查户数2328户次,容器965个,其中阳性户数14户,阳性容器17个,阳性点次8个,布雷图指数5以下的6个、5-20的1个、20以上的1个。2021年收报乙脑病例1例,属于本州外县市病例,芒市发病率为0/十万,较去年(2)下降50%。
4.碘缺乏病防治。2021年检测309份食用盐样本,共23份不合格,碘盐覆盖率100%(达标)、合格碘盐食用率92.23%(达标)、碘盐合格率为92.23%(达标);B超甲状腺监测:经检查209名学生中均无甲状腺肿大。
5.狂犬病防治。本年度未出现狂犬病病例,已按照要求完成狂犬病疫苗接种情况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六)结核病和麻风病防治
1.结核病防治。按照《2021年芒市结核病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2021年各项指标完成如下:全人群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到位率2.79‰,初诊患者完成率85.43%,初诊查痰率97.04%,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44.21%,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00%,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98.6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91.43%,登记肺结核患者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为100%,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率为94.74%,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98.94%,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4.18%,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6.76%,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89.32%,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10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达到93.88%,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50%,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及时响应率57.9%,学校活动性肺结核病例密切接触者筛查率为100%,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处置率为100%,65岁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78.04%,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61.87%;21项指标中,达标17项,未达标4项,达标率80.95%。
2.麻风病防治。2021年共发现上报麻风可疑线索214条,发现率为5/万,已达全年应达5/万(211条)的工作目标要求,通过可疑线索复核后排除麻风病,2021年我市未发现新发麻风病患者。共规则治疗管理现症病人9例。
(七)卫生检验检测
2021年共办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预防健康体检18795人,比2020年增加4276人,增幅129.15%。新冠核酸标本全年共检测348961管,1518160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共抽样检测106份项目水样,合格61份,合格率为57.55%。芒市供排水公司水质监测:共检测24件,合格率100%;末梢水监测84件,合格率100%。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完成5个乡镇,每个乡镇4个行政村的调查。监测本单位污水余氯共4次。全年完成霍乱监测样品240份,均未检测出霍乱弧菌。麻疹、风疹疑似病例检测:共完成164人份。公共场所常消毒检测:共检测并出具265份报告,合格率为87.17%。完成芒市地方病监测盐中碘320份样本检测,人尿中碘320份样本检测。
(八)健康教育
1.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建全市健康教育宣讲团队,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在全市每个医疗机构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2块、村卫生不少于1块,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2021年在州、市级新媒体平台上发布各种健康教育知识725条,播放公益广告250条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5460份,到各单位、各个卡点、农贸市场、宾馆、企业、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40场次15250人。
2.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完成村级宣传栏设置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20种,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65000份,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50个,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411期、咨询活动81次,参与健康教育讲座26176人、咨询活动的7864人次。同时,以“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5.31世界控烟日”、“12.1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为主线,开展重大疾病健康教育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在街头或社区内开展大型健康教育活动,以制造舆论和声势,传播卫生保健知识。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积极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培训、疫情分析、研判、制定防控方案、筹措应急物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疫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指导、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全年共发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6例,排查密接次密1736人,其中密接372人,次密1363人。组织开展培训共10期,培训人数900余人次。对各类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技术督导检查1700余家次。累计开展重点场所消毒169场次,使用消毒药物共193.55公斤、消毒面积15.1085万平方米。全年共检测新冠核酸标本348961管,1518160人,检出阳性11人。2021累计收到新冠肺炎疫苗1121811人份,累计接种1061843剂次。报告接种后不良反应31例,其中:一般反应19例、偶合症5例、异常反应4例、心因性反应2例、待定1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91%。与上年4254.23万元相比减少1557.71万元,减少57.7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减少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55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5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41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0.2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需要购置了一辆移动微生物检测车、一辆转运车没有纳入预算及下乡频繁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06万元,下降2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78万元,下降2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70.5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及工作需要购置了2辆车(移动微生物检测车及转运车),由于购车没有纳入预算及业务科室下乡频繁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6万元,占99.7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0.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48万元,因疫情及业务需要购置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各科室下乡、扶贫工作队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896.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7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13.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85.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2.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5.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8.7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 定 资 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96.08 |
597.70 |
2013.05 |
356.99 |
525.76 |
260 |
870.30 |
|
|
285.33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1991.65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4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二、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6100301111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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