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四是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层级执法监督工作。五是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六是负责指导管理中医药行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七是负责组织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八是负责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九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十是负责组织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十一是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宣传、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十二是指导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疫防病领导小组、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压实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
一是核酸检测能力全面提升。二是医疗救治能力全面提升。三是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四是“10·18”疫情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五是积极支援瑞丽抗疫。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7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成绩斐然。二是高标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三是牵头抓实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四是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开展。五是积极推进卫生单位创建。
3.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1年正在实施项目7个:已开工建设5个,未开工项目3个。
4.深化公立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一是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持续加强市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二是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四是强化市乡两级协同配合能力。
5.继续强化艾滋病防治工作,巩固提升“3个90%”成果。一是继续紧紧围绕《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紧紧围绕“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主题,深入各类人群加大艾滋病主动检测宣传力度。三是加大检测,提高艾滋病检测覆盖率和发现率。
6.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鼓励社会办医。一是重点扶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任务。四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五是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服务体系。
7.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党的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厘清书记院长职责,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二是不断提高公立医院党建水平。三是抓实“清廉医院”建设,提升行业作风。
8.深入摸底调研,强化卫生队伍建设。
9.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实施健康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妇幼健康行动计划。三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加强。
1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步推进三孩政策有效落实。一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做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了三孩政策的宣传。二是全面加强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三是家庭发展工作有序开展。四是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工作稳步开展。五是全力提升基层计生队伍能力水平。
11.继续巩固健康帮扶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精准落实“四重保障”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三是严格实施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
12.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全面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13.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每年将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防控安全。三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对职业健康监护与管理情况、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危害告知、事故报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场所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公众安全。五是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4.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全面推进老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宜居养生产业、加快发展康体运动产业、积极发展健康食品产业和开发大健康相关产业。二是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三是老龄委工作全面落实。四是全市已经建成运行的公立养老机构3 所,民营养老机构2所。
1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一是充分发挥班子“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按照《2021年度芒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抓实学习教育工作。三是抓好常态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强化自律意识,时刻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四是按照干部作风整治年工作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制定了《芒市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全面抓实问题整改。五是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集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六是坚持从源头治理,持续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芒市卫生健康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度收入合计353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1.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2817.30万元增加714.11万元,增长25.35%,主要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资金、增加了边境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其他收入比上年15.55万元减少15.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1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度支出合计353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39万元,占总支出的23.03%;项目支出2718.02万元,占总支出的7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2812.95万元对比增加618.46万元,增长21.99%。主要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资金、增加了边境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3.38万元。与上年939.48万元对比减少126.10万元,下降13.42%,主要原因:减少全市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及保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8.02万元。与上年1873.48万元对比增加844.54万元,增长45.07%,主要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资金、增加了边境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5.59万元,该项目用于局机关办公用品及印刷费。
2.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7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展业务印刷、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奖励、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奖励务奖励、开展业务办公费。
3.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3.99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设备购置支出。
4.2100399乡镇卫生院支出417.40万元,该项目主要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用于各乡镇卫生院基层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
5.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7.65万元,该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费、委托业务费、业务印刷费。
6.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4.95万元,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各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其他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材料费及劳务费支出。
7.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49.23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物资劳务服务费。
8.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1.03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创建爱国卫生的费用支出。
9.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0.13万元,该项目用于云南中药资源普查相关支出。
10.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支出35.24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支出。
11.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4.34万元,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划生育工作手册费等
12.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02.77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计生助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缴资金支出。
13.2130506社会发展支出800万元,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风平镇扶贫异地搬迁安置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812.12万元对比增加719.29万元,增长25.56%,主要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资金、增加了边境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部门内离退休人员经费、局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262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9%。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各医疗机构基建支出、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支出、计生助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缴资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方面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5%。主要用于风平镇扶贫异地搬迁安置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4.住房保障(类)支出3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预算6.00万元的9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资金的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73万元,增长46.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8万元,增长5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5万元,增长61.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巩固卫生城市验收增加接待,2、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导,3、增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调研、检查督导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万元,占84.48%;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15.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常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租车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66万元,与上年234.86万元对比增加14.80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往年欠拨的工作经费在当年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出差、通讯、计生宣传员补助、公务租车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资产总额457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7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41.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902.4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35.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8项,账面原值44.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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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 定 资 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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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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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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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576.72 |
132.76 |
541.53 |
399.31 |
|
|
142.22 |
0 |
3902.43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个,评价金额2718.02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附件: 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1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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