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芒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821    作者: 日期: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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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预算05-2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预算06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四是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层级执法监督工作;五是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六是负责指导管理中医药行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七是负责组织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八是负责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九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十是负责组织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十一是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宣传、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十二是指导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疫防病领导小组、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三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信息股、医政法规监督管理股、体制改革与药政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科技教育与宣传股、健康产业发展与老龄健康股、职业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中医管理股、防治艾滋病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芒市卫生健康局

2.芒市卫生监督大队

3.芒市戒毒康复所医务室

4.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芒市人民医院

7.芒市勐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芒市芒市镇卫生院

9.芒市风平镇卫生院

10.芒市轩岗乡卫生院

11.芒市江东乡卫生院

12.芒市五岔路乡卫生院

13.芒市三台山乡卫生院

14.芒市遮放镇卫生院

15.芒市西山乡卫生院

16.芒市芒海镇卫生院

17.芒市勐戛镇卫生院

18.芒市中山乡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自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严格按照省、州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防控策略,认真落实“四早”措施,严格对照“五有三严”要求抓实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同时,按照医疗机构物资储备满足30天的防控需求,加强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采取实物储备和订单储备等方式,储备有30天的防护物资。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巩固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我们将紧紧围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深入落实“街长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强化组织协调,细化目标任务,精准施策,整合资源抓好工作落实,全力巩固爱国卫生工作。围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同时牵头抓实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督促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清洁消毒措施与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开展疫情扫码、验码、测体温、清洁消毒等工作,100%完成重点场所卫生质量抽检工作,持续保障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开展。

3.不断完善卫生健康领域基础设施。当前正在实施项目6个:已开工建设5个,未开工项目1个。已开工项目为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芒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轩岗乡易地搬迁安置点卫生健康业务用房及配套实施建设项目、风平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卫生健康业务用房及配套实施建设项目和风平镇黎明村卫生室建设项目。针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保障好工程项目质量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年完工的项目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另外芒市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项目,2021年9月28争取到地方专项债券1.5亿元,我们将积极推动该项目在2022年动工

4.深化公立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为积极推进芒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我们将筹备召开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专题会议,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参照全国以及省内试点县建设成功经验,计划将芒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分为三步进行,即“第一步信息共享、第二步技术共享、第三步利益共享”。我们将根据市政府的批复,进一步完善《芒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试行)》,将芒市医共体建设工作稳步持续推进。

5.继续强化艾滋病防治工作,巩固提升“3个90%”成果。一是继续紧紧围绕《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力推进工作落实,2022年将继续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解决检测动员力度不够、部门联动不足等困难和问题。二是紧紧围绕“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主题,深入各类人群加大艾滋病主动检测宣传力度。三是继续加大检测,提高艾滋病检测覆盖率和发现率,积极组织辖区15岁以上居民接受艾滋病普查,检测覆盖率达85%以上,艾滋病、性病、丙肝实验室能力验证,参加率及合格率达100%。“三个90%”指标任务的完成率分别达92.57%、92.3%、95.2%。

6.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鼓励社会办医。一是重点扶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尽管全市11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中傣医馆,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但中医药人才缺口还比较大,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丰富充实芒市的中医药队伍。二是大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制定印发的《芒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中医适宜技术学习培训方案》、《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专家评审手册(2019版)》等方案等,积极对标对表,创建一批先进的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

7.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党的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厘清书记院长职责,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二是不断提高公立医院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各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政治理想信念。

8.深入摸底调研,强化卫生队伍建设。我们将继续采取民主评测和一对一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16家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人才队伍进行常态化实地调查研究。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真正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队伍。借鉴前期工作经验和其他发达地区的先进工作经验,持续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7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850人。在职实有8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59人,财政差额补助22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1人。

车辆编制28辆,实有车辆4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0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22.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4,920.6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66.18万元。

2022年我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11,928.50万元增加14,980.5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2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2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22.21万元(本级财力11,622.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1928.50万元减少306.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部门厉行节约,缩减一些不必要开支;二是因部分基建项目建设完工,我部门财政投入的基建类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09.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2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3.43万元,上年11,528.5万元减少345.0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本年开始各事业单位需自行承担社会保险单位部分中的绝大部分;项目支出438.78万元,比上年400万元增加38.78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芒市人民医院能力提升的项目支出增加较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性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2.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时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6.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8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大队外聘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除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2100101行政运行537.31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支出。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53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巩固卫生城市及创建健康城市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等。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5.50元,主要用于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计生助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专项经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及芒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等。

2100201综合医院2,465.35万元,主要用于芒市人民医院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等。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552.27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勐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4,257.11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卫生院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等。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94.23万元,主要用于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等。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94.49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卫生监督大队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等。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147.08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等。

2100407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0.44万元,主要用于芒市戒毒康复所医务室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等。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婴幼儿体检、疾病预防控制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淋病、梅毒等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支出。

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34.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宣传等工作支出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97.08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奖优免补”方面的计生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6.12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65.64万元,主要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1,183.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2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5万元包括办公费48.32万元、水电费5万元、邮电费15.12万元、差旅费8.64万元、维修(护)费5.30万元、公务接待费1.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工会经费20.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86万元包括离休费17.57万元、退休费143.95万元、生活费131.67万元、抚恤金7.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1万元。

  项目支出438.7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433.48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20万元,较上年30.20万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90万元,上年9.90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预计接待2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30万元,上年20.3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与上年20.30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该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是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将财政下拨的基本公卫生工作经费全部兑付至各实施单位或村医个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芒市地区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特别是对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实施健康干预措施,使全体居民逐步树立自我健康管理观念,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项目二: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及“奖优免补”项目,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将相关项目资金准确、及时地兑付至计生家庭和个人,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三:计生助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专项经费项目,实施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保障该项目资金100%准确覆盖计生助缴对象,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四:巩固卫生城市及创建健康城市项目,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坚持建管并重、依法治市的方针,着力提升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关系,落实标准。通过建立和实施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突击式、运动式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整体水平,始终保持市容、镇容、村容环境美观、有序、整洁,消除危害健康的环境因素,有效防止重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

项目五:防治艾滋病项目,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是统筹做好防治艾滋病工作,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年度内已完成该项目的工作并按规定全部兑付使用完该项目经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芒市地区的艾滋病发生与流行得到进一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患者生存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进一步减少了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

项目六:非税收入项目,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是针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进行成本补偿,以满足好各单位的日常办公需求,充实各单位的公用经费。

项目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项目,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防范境外新冠疫情输入,内防本土病例的发生,严格按照“五个管住”(把人管住、把村管住、把通道管住、把证件管住、把边境管住)的要求,坚决守住国门,严防疫情发生,坚定不移打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阻击战;二是在边境一线重点地段设立封控执勤点,24小时值守边境,防范疫情经非法入境人员输入;三是在临边一侧入境入村道路设置群防群治临时疫情防控点,防范疫情经抵边村寨输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卫生健康部门(包括芒市卫生健康局和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0.15万元,与上年901.85万元对比减少661.7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起计生宣传员的报酬不再由主管局代为发放;二是财政在上年度已经拨付了欠拨各单位的公卫资金故本年公卫资金方面的公用经费预算大量减少。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分别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工作方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离退休经费10.36万、办公费26.88万元、差旅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工会经费20.91万元、邮电费15.12万元、委托业务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68.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8.1万元等。

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卫生健康部门资产总额88,08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923.20万元,固定资产36,871.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473.62万元,无形资产805.79万元,其他资产14.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650.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40.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87平方米,账面原值3.35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9.8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19项,账面原值1421.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我部门2022年预算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我部门的预算公开表中预算05-3表、预算06表、预算08表、预算09-1表、预算09-2表、预算10表为空表,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6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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