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此外,还接受芒市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8年重点工作如下:
1.完善内部控制工作,继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进一步实施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工程。
3.不断规范医护人员进修学习,提高医务人员整体执业素质。
4.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质量,着力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同时抓好健康扶贫工作。
5.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6.深入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
7.扎实推进中医药管理和治疗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单位名称是:芒市风平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我院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29,706,884.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5,336.53元,占总收入的35.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9,095,173.22元,占总收入的64.2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375.21元,占总收入的0.12%。比2017年度总收入增加1,821,082.04元,增长6.53%,其中:2018年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2,075.41元,减少6.22%;事业收入增长2,547,505.30元,增加15.39%;其他收入减少24,347.85元,减少40.1%。主要原因如下:当年财政对我院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承担比例由100%降为10%、不少基本公卫资金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没有拨付到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金额较上年减少;因当年新增了进口B超和2台DR以及招收了不少外聘人员,从而当年的事业收入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35,620,569.37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5,409.88元,占总支出的90.78%;项目支出3,285,159.49元,占总支出的9.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比2017年总支出增加10,059,593.93元,增长39.36%。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了以前年度已经完工但未转固定资产的2套廉租房和1套综合业务楼,同时大量增加了进口彩超和DR等贵重专业设备,这些导致本年的总支出增长迅猛。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35,409.88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774,434.44元,增加26.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人员经费应医疗改革要求有所增长,同时配套医疗专业设备和结转的房屋建筑物金额特别大。日常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风平镇卫生院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5,159.49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285,159.49元,增加1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7年填报决算报表的方法不一致,2018年度我院将公卫资金等项目经费归入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金额分别是以前年度廉租房及综合业务楼结转3,053,638.89元;用于艾滋病防治等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支出231,520.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金额为10,575,33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6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12%,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只承担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的10%,而且全年的基本公共卫生及基药补助资金没有完全下拨卫生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75,33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1)2011099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5,400元;
(2)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4,672.00元;
(3)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9,963.60元;
(4)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6,220,147.22元,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工资6,025,027.22元,遗属人员补助3,120.00元,卫生院大型修护车一辆192,000.00元。
(5)2100399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515,654.71元,其中: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支出808,035.11元,卫生室村医基药补助及省州市级村医补助707619.60元;
(6)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28,478.40元;
(7)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31,520.60元;
(8)2100716款:计划生育机构60,000.00元;
(9)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000.00元;
(10)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9,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700.00元,支出决算为9,275.00元,完成预算的52.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75.00元,完成预算的5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从本院的业务收入中列支,同时卫生院进一步优化了下乡工作流程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778元,增长6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73元,增长1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05元,增长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油价上调;2、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公卫工作量增加,开车下乡比往年频繁;3、近年来我院承接了部分缅甸医疗考察交流团。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70元,占70.84%;公务接待费支出2,705元,占29.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705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风平镇卫生院资产总额33,122,893.96元,其中,流动资产9,868,096.41元,固定资产23,244,997.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8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91,29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20,610.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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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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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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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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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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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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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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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3122893.96 |
9868096.41 |
23244997.55 |
8493592.64 |
283036 |
5640000 |
882836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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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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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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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8,4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1,9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8,44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风平镇卫生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附件:风平镇卫生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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