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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规定。芒市统计局主要职能为: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四是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4.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承办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统计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6个股室,下设勐焕街道统计站和遮放农场统计站。其中,遮放农场统计站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芒机编[2014]95号)。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日常统计工作。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和房地产业、新兴服务业、劳动工资、县域经济监测、文化产业、科技、交通等20多个专业统计及数据发布。
2.普查工作。一是印刷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二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入户登记和上报审核工作。三是开展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3.脱贫攻坚驻村工作。
4.统计资料的印刷及数据的发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19年预算 431.15万元增加67.68万元,增长15.7%,其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上涨幅度较大,同比增加5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9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8.8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8.83万元(本级财力498.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31.15万元相比增加67.68万元,增长15.7%,其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上涨幅度较大,同比增加51.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8.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1.15万元相比增加67.68万元,增长15.7%,其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上涨幅度较大,同比增加51.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9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363.81万元相比增加80.11万元,增长22.02%,其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涨幅较大。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313.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局机关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统计业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管理0.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普法及执法宣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10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妇女儿童监测统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5.48万元减少13.72万元,下降30.17%,其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保险0.3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3.1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498.8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33.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4.07万元、津贴补贴125.28万元、奖金7.84万元、绩效工资4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费30.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2万元(其中工伤保险0.3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万元)、住房公积金23.1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5元。其中,办公费39.98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力费20万元、工会经费费6.11万元、福利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22.2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36万元。其中抚恤金0.36万元、生活补助5万元。
(4) 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中央本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上年减少1.23万元,下降7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统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统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上升16.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60人次。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务接待预计同比会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统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0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末原保留公务用车到期报废,而根据规定暂时无法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因此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目标
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9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498.8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0万元。
基本支出经费498.83万元。主要将用于完成以下绩效总体目标:一是发放局机关人员工资358.83万元;二是完成日常统计工作运行必需的公用经费30万元;三是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35万元;四是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75万元,包含业务培训、两员补助、宣传等。
2. 本部门没有设定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总之本部门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将投入和产出达到绩效最大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安排保证局机关正常运行的机关运行经费154.85万元,比上年的预算数38.87万元增加115.98万元,增长298.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普查经费110万元不再作为特定任务归在项目支出,全部归基本支出类,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幅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0111
[附件: 143芒市统计局公开版_202001220946432020021809374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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