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0432    作者: 日期: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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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6.依法审定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乡镇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承办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统计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6个股室,下设勐焕街道统计站和遮放农场统计站。其中,遮放农场统计站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芒机编[2014]95号)。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日常统计业务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和房地产业、新兴服务业、劳动工资、县域经济监测、文化产业、科技、交通等20多个专业统计及数据发布

2.普查工作。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成果开发工作

3.脱贫攻坚驻村工作。

4.认真做好工作

5.统计资料的印刷及数据的发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5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8.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预算 498.83万元相比减少40.12万元,下降8.04%,其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从2021年起,通过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将业务费纳入公用经费统一安排,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原则上比上年公用经费及业务费之和压减不低2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58.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58.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58.71万元(本级财力 458.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预算 498.83万元相比减少40.12万元,下降8.04%,其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从2021年起,通过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将业务费纳入公用经费统一安排,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原则上比上年公用经费及业务费之和压减不低于2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58.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71万元,2020预算 498.83万元相比减少40.12万元,下降8.04%,其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从2021年起,通过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将业务费纳入公用经费统一安排,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原则上比上年公用经费及业务费之和压减不低于20%。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91万元。与2020预算数443.92万元相比减少60.01万元,下降15.32%,其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从2021年起,通过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将业务费纳入公用经费统一安排,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原则上比上年公用经费及业务费之和压减不低于2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310.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局机关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65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9万元。2020预算数31.72万元增加8.67万元,增长27.33%,其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工伤保险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保险12.3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保险21.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5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458.71万元,2020预算 498.83万元相比减少40.12万元,下降8.04%,其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从2021年起,通过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将业务费纳入公用经费统一安排,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原则上比上年公用经费及业务费之和压减不低于20%。

1)工资福利支出243.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4.24万元、津贴补贴110.07万元、奖金7.02万元、绩效工资42.24万元;

社会保险支出65.88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费27.4万元、医疗保险21.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3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3万元)

住房公积金20.5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5元。其中,办公费67.06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1.1万元、差旅费3.6万元、工会经费3.43万元、福利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24.06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19.56万元)、其他商品格服务支出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6万元。其中抚恤金0.36万元、生活补助4.5万元

4 资本性支出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中央本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没有省对下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统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统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40人次。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统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与上年比较无变动的主要是2019年末原保留公务用车到期报废,而根据规定暂时无法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因此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5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458.71万元,项目支出经费0万元。

基本支出经费458.71万元。主要将用于完成以下绩效总体目标:一是发放局机关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330万元;二是完成日常统计工作运行必需的公用经费44万元;三是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65万元;四是工会经费及其他19.71万元。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设定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3.85万元,比上年的预算数154.85万元减少31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1.项目名称

     

2.立项依据

3.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基本概况

5.目实施内容

6.资金安排情况

7.目实施计划

8.项目实施成效

(五)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无新增资产,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0111

 [附件: 芒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22084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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