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22556    作者: 日期:2018/7/24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芒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规定芒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为:一是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二是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三是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四是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统计局下设6个股室2个统计站。分别为局机关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勐焕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和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统计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精神,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5月31日下午,芒市统计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会上,文浩局长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局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一年来,统计局通过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活动的开展,使得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2、各项统计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积极推进统计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一年来,统计局坚持以改革为引领,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各项工作,各项统计改革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认真学习贯彻陈豪书记到省统计局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陈豪书记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统计局及时制定了的任务分解表,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按月、按季对支撑芒主要经济指标实行“挂图监测”,确保陈豪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全面推动统计改革创新。认真分析研究芒市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芒市“三新”统计、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等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3、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有序推进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是上半年统计局重中之重的工作,从1月1日开始,芒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全市1035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佩戴统一证件,手持PDA(智能数据采集终端),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80个村委会、15个居委会的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登记。据普查,全市共登记户数66804户,普通农户63485户,规模农户409户。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全体统计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全面完成了普查数据的上传、完成了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等工作。

4、认真开展2017年度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

 为客观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对当前政法机关和执法队伍工作的安全感满意度以及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真实评价,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意见和建议,芒市统计局每月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遮放农场)通过拨打固定电话的方式开展了社会公众安全调查。通过调查,了解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以及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调查结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防控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平安芒市建设上半年芒市安全感满意度88.02% ,在全省129个县市区的排位从2016年的 95 位上升到34位。

5、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得到有效发挥

1积极践行统计工作的新理念,围绕GDP开展“挂图监测”。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不出假数”的要求,统计局一方面积极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和新角色,争取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按月、按季对支撑GDP基础指标和主要指标实行“挂图监测”,为党委、政府挂图指挥和主管部门挂图作战当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另一方面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监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积极态度,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2以数据分析服务党委政府。从促进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围绕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调查。在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服务,积极调查分析经济发展情况,提供更多优质信息,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好务、当好参谋。一年来,共编印《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卡片》9期,《芒市统计》32多期,《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度专报》9期;统计信息65期,对外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百余次。完成了《2016统计年鉴》编印工作。

6、统计执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

1积极加强对统计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事前有策划,事中有协调,事后有跟踪”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发布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统计数据的解读。编印《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及《统计年鉴》等资料,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全方位、多层面展示了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注重统计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广泛宣传统工作新亮点和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成效。

2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采取措施,不断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报表布置、统计教育培训、编印统计资料等机会,不失时机地进行统计法的宣传普及。一是“七五”普法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统计人员到街心花园摆摊设点,以解说、发放宣传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统计法规,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一年来,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省、州业务培训余人次;开展乡镇统计员统计业务知识培训1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业务培训,切实有效地提高了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规范管理,依法统计。统计局始终把依法治统作为提高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统。一年来,我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先后多次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推进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纠正和遏制在统计上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等弄虚作假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

7、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挂钩点——遮放镇嘎中村,到33户结对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贫困情况摸底调查,认真记录贫困户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他们制定脱贫工作计划,积极为他们出谋划策,努力帮助结对帮扶对象解决产业发展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力争早日脱贫。二是加强全市脱贫攻坚数据监测工作。一年来,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全市的脱贫摘帽任务,按照省州市要求,加强对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统计数据的监测和管控,重点监测全市低收入农户收入数据增减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监测质量,为确实做好全市脱贫出列,坚决打赢脱贫摘帽任务而努力工作。 

8、认真做好工作

按照《2017年芒市单位(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局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密、妇女、老干部、见义勇为、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教育等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0工勤编制数1个。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1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15.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5.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5.47万元(本级财力415.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5.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47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18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局机关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统计业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调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管理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普法及执法宣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42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妇女儿童监测统计。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245.47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合计415.47万元

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3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0.36万元。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0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不涉及政府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 415.47万元,比2017年预算的480.73万元减少65.26万元,下降13.58%。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不包含退休人员工资。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45.47万元,2017年预算的480.73万元235.26万元,下降48.94%。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全部列入基本支出没有单列出项目支出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70万元,比2017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全部列入基本支出没有单列出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万元保障日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96万元。比2017年的预算数2.51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4.78%。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4.44%、公务车运行费下降4.85%。“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附件: 芒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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