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三台山乡人民政府

三台山乡推进乡村卫生服务工作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浏览量:10547    作者: 日期:2018/7/15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卫生机构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三台山乡实际,制定乡村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

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业进一步规范;

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稳定;

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三台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雷散散    三台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李玉文    三台山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王  娇    三台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曾纪茹    三台山乡卫生院副院长    

        许林香    三台山乡卫生院门诊负责人

       周亚云    三台山乡卫生院全科医生

       杨永昌    三台山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龚佐邦    三台山乡卫生院报账员

       杨  虹    三台山乡卫生院会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乡卫生院院长李玉文兼任,具体负责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模式

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一)三制。即人员聘用制、补助浮动制、养老保险制。

1、人员聘用制。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乡在聘用乡村医生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卫计局和乡卫生院对其进行业务水平、医德医风、身体素质等综合考评,并取得市卫计局颁发的《乡村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后,由乡卫生院择优聘任,统一调配使用。具体聘用程序为: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群众评议和乡卫生院审查推荐,市卫计局统一组织考核后行文确定,再由乡卫生院聘任并颁发聘书。申请从事乡村医生应具备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所有被聘用的乡村医生由乡卫生院负责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执业纪律、医德医风及其他有关业务知识。乡村医生聘用后,乡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建立定期考核续聘制度,实行优胜劣汰。乡村医生的聘用期一般为二年,对不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或出现重大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给予解聘或不予续聘处理。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二次,由乡卫生院负责组织。

2.补助浮动制。我乡因地理环境特殊,辖区居民居住分散,造成辖区村医工作量和收入不均,6个村医中有3人做公共卫生工作同时还为辖区居民解决看病问题,其余村医仅为辖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不提取管理费。为了更好有效地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各项工作,推动乡村医生积极性,实行补助浮动制、绩效考核机制管理,建立卫生院对卫生室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及乡村医生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工作质量完成情况的绩效分配原则,即保障了乡村医生的收入待遇、也保障了各项工作完成度。乡村医生工作由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绩效收入、村医省州市补助工资和70%医疗收入(以当月收入的纯盈利计算,医疗收入中70%作为工资,按月发放,25%缴纳养老保险,5%为卫生室事业发展基金)三部分组成;无医疗收入的村医,工资由村医省州市补助工资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绩效收入二部分组成;其中每月由卫生院预垫支其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绩效收入300元/月/人,每二月考核一次,考核后兑现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剩余公共卫生经费财政拨款后发放到辖区村医。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者村医各种经费全部兑现,95-81分按比例兑现,80分以下兑现80%。

3.养老保险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由乡卫生院统一办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缴纳管理工作,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保险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女55岁,男60岁后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缴纳机制从乡村医生的补助中提取25%作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不足部分由村医个人承担,全乡6名乡村医生必须全部参保,可以探索购买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纳档次购买标准待落实后再做定夺。

(二)四有

1、看病有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及疑试病人。对重症病人要做好转诊工作等。

2、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工作时,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并保证处方的书写正确、内容真实,并存档备查。

3、收费有依据。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统一使用收费收据,要做到使用正确、内容真实、管理规范。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卫生室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计工作。

(三)七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市卫计局负责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和资源配置等工作。

2、统一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配置、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核、职称评定等由乡卫生院统一管理。

3、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由乡卫生院统一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4、统一财政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三管一统”(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的管理办法,对卫生室的财务收支进行管理。乡卫生院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药品、固定资产(建成的卫生室属国家资产,产权归乡卫生院、使用权归村卫生室。)、流动资金等建立专账,定期清产核资,村卫生室必须每月向乡卫生院上缴业务收入,由卫生院统一建账、核算,统一审核和分配乡村医生工资,统一提取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以当月收入的纯盈利计算:25%为福利基金,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劳保福利;5%作为业务发展基金用于卫生室扩大再生产;80%用于乡村医生的报酬。(比例是否设置合理)

5、统一药械管理。村卫生室需要进购药品时,必须先把购药计划报乡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网络采购,再发自村卫生室。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统一机构名称。市卫计局统一制作村卫生室的村牌。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XX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

四、工作要求

(一)乡村医生实行合并人员、业务、财务管理,乡卫生院要严格监管、加强业务指导。

(二)乡卫生院要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与卫生室签订责任书,每两月对卫生室进行考核,按考核分值进行奖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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