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山乡2018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不断持续巩固芒市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确保全乡贫困对象通过实施产业持续增收,稳步实现脱贫,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18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台山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多村一品、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一户一产业”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继续巩固提升产业扶持,坚持把产业精准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健血”机能,整合各种资源,带动贫困农户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各个环节生产经营活动,分享收益,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到2018年底,让全乡所有有劳动能力及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得到农业产业扶持,实现全乡贫困户有持续、稳定的增收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技术支撑等因素,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当地产业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提高农业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户自愿,充分调动贫困人口的积极性,积极引导有意愿的贫困户采用适合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的各种形式发展农业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3.龙头带动,精准到户。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壮大合作组织,积极吸纳贫困户,推进链式发展,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资金入股等扶贫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分享产业链每个环节的增值收益,实现各方互利共赢。其次给予贫困户一定的生产性补助,补助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畜种、饲料、兽药等,使贫困户自我产生“造血”机能,滚动式不断发展壮大。
4.生态生产,统筹协调。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围绕农、牧、林、果、蔬等特色农牧结合模式,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确保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发展。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茂新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郭明华 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尚麻翁 乡党委委员 副乡长
祁勒都 乡党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成 员:曹先强 乡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李莎莎 乡党委副书记
孔连强 乡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尹 宁 乡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岳三洼 乡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韩永刚 乡党委综治副书记 副乡长
雷散散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尚成 乡党政办主任
刘仕荣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光晓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福杰 乡林业站站长
李 杨 乡财政所负责人
段腊柱 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杨永县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包永华 勐丹村党总支书记
李二极 出冬瓜村党总支书记
李勒腊 邦外村党总支书记
李腊军 允欠村党总支书记
蒋 盛 勐丹村委会主任
杨腊万 出冬瓜村委会主任
杨腊算 邦外村委会主任
尚夺腊 允欠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仕荣担任,办公室成员从乡农业服务中心和林业站抽调。
四、扶持对象和主要扶持产业
(一)扶持对象
全乡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所有建档立卡户(含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
(二)扶持产业范围
结合三台山乡农业产业发展实际,主要扶持发展甘蔗、茶叶、咖啡、坚果、砂糖桔、蚕桑、烤烟、西番莲、菌类、草果、牛油果、核桃以及畜牧等优势特色产业,每户扶持不超过2项特色优势产业(2017年已享受改造新建养殖圈舍扶持的贫困户要优先发展养殖业),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多村一品”的发展目标,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引导带动贫困户通过发展农业产业脱贫致富。
(三)补助标准
1.甘蔗。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甘蔗补助400元/亩(主要用于购置蔗种),宿根甘蔗补助200元/亩。新植甘蔗及宿根甘蔗每户扶持分别不超过10亩。
2.茶叶。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低产茶园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5亩。
3.咖啡。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咖啡补助300元/亩,主要用于购置种苗,低产咖啡园改造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4.坚果。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坚果补助250元/亩,主要用于购置种苗,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若已享受《芒市征占用林地项目异地植被恢复造林的实施意见》(芒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5.砂糖桔。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种砂糖桔补助400元/亩,主要用于购置种苗,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6.烤烟。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补助4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7.西番莲。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西番莲补助3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10亩。
8.菌类。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姬松茸,新建种植大棚(每棚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补助2000元/棚,每户扶持不超过2棚;种植羊肚菌,补助20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2亩;种植露水鸡枞,每户菌包不低于500包,补助4元/包,每户扶持菌包不超1000包。
9.草果。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草果老园改造补助2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5亩。
10.牛油果。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牛油果补助1000元/亩,每户扶持不超过5亩。
11.生猪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元,每户养殖户养殖生猪不得少于4头,以实物(仔猪、饲料、兽药)的方式进行扶持。其中:与马龙龙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养殖的,按照每头1000元进行扶持;与其他公司合作养殖的,按照市场价格对其购买仔猪及45天左右的饲料、兽药费用进行补助。补助资金要循环使用,切实做到“一次扶持,滚动发展”,扶持资金必须滚动发展3年以上,生猪出栏后要及时补栏。
12.肉牛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肉牛补助4000元/户,每户存栏不低于2头,补助资金要循环使用,切实做到“一次扶持,滚动发展”,扶持资金必须滚动发展3年以上,肉牛出栏后要及时补栏。
13.肉羊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肉羊补助3000元/户,每户饲养肉羊不低于10只,补助资金要循环使用,切实做到“一次扶持,滚动发展”,扶持资金必须滚动发展3年以上,肉羊出栏后要及时补栏。
14.蚕桑。蚕桑产业的扶持按《芒市加快推进蚕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芒政办发〔2017〕203号)文件进行扶持。
15.核桃。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核桃补助200元/亩,主要用于购置种苗,每户扶持不超过20亩。若已享受《芒市征占用林地项目异地植被恢复造林的实施意见》(芒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四)技术培训
结合全乡农业产业生产实际,集中或分类进行农业产业相关技术的现场培训,具体培训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时限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发展上述产业的,可以享受补助。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2018年7月之前,第二阶段为2018年11月之前。
五、资金来源
1.全市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用于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以及积极争取其他资金投入。
2.发展种养殖业的贫困户如有贷款需求,可向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贷款期限为1-3年,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市级财政贴息3%,贴息采取“先收后补”的形式发放。
六、验收报账程序
坚持“先建后补、资金到户”原则。各村委会在充分征求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扶持产业。本方案印发前,贫困户已经自行实施完成的项目,由村委会负责审核验收认定农户产业补助资金额度。
各村贫困户产业实施完成后,由村委会统一登记,经贫困户本人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及村监督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政府,乡政府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将合格产业情况汇总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和市林业局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核(坚果、草果、核桃、牛油果由林业局组织抽查审核,其他产业由农业局抽查审核),报市政府批复后,市财政按批复情况将资金下达乡镇报账支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村委会作为本辖区内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乡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报账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和《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芒政办发〔2017〕158号)有关要求,实行乡级报账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套取骗取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工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积极深入村组开展技术培训,保证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都能掌握基本种养殖技术,提高种养殖效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村委会要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成果将作为对村委会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项目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村委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实、监督不力、出现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产业扶贫资金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三台山乡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承诺书
2.三台山乡2018年农业精准扶贫产业验收标准(种、养殖业)
3.芒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生猪养殖及加工项目2018年度扶持政策宣传单
4.芒市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精准扶贫农业产业贷款实施方案
[附件: 三台山乡2018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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