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芒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芒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芒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的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芒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全省、全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统战、大团结、大联合”理念,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和作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开创芒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撑。1、构建大统战工作机制。2、民主政治建设夯实有力。3、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开展。4、民族宗教工作稳步推进。5、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成效明显。6、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7、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多党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59万元(本级财力57.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7.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9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7.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9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401款项行政运行经费3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保机构运转经费支出;
2080501款项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080505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10201款项住房保障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2013402款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团结维稳工作和社会发展文教经费;
2013499款项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对象慰问及工作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44.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1万元(基本工资11.15万元、津贴补贴1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2万元、奖金1.2万元、住房公积金3.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38万元(办公费0.7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
2、项目支出1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培训费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7.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9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62.54万元,减少52 %,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划转社保核算,2018年单位不再进行预算及发放。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13万元,原因是2018年专项业务费列在项目支出上。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办公费0.7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工会及福利费0.61万元,公务招待费0.2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2018年安排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安排,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6万元,原因是增加调研等工作等;因公车改革不再保留车辆,2018年不再安排公务车辆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芒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芒市委统战部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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