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水利局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946    作者: 日期: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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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策略,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四)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五)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方案的监督实施。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灌溉等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九)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检查水利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土保持管理股、监督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2人(离休0人,退休102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遗属17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实重点目标任务。2024年,市委、市政府下达市水利的主要目标任务有固定资产投资、财政增收和招商引资。截至1231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4790000元,完成任务数300000000元的38.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4550元,其中水土保持费3263900元、水资源费5920000元、河道采砂权拍卖收入2373700元、芒究水库大门口闲置土地租金238000元,非法采砂罚没款收入338950元,完成下达任务数25000000元的48.54%;招商引资任务完成6810000元,完成下达任务数60000000元的11.35%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建设江河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并完成了果朗河大新寨至芒里大桥段治理工程、芒市大河新桥电站至洞坎大桥段河道治理工程2件;增发国债项目待验收;续建完成帮滇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正在建设芒市大河遮告至洞坎大桥段河道治理工程、芒市大河芒瓦桥至龙江交汇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果朗河芒里村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段河道治理工程、瑞丽江戛中段治理工程(一期)。二是建设重点水源工程。续建放马桥水库工程、等薄水库工程,放马桥水库工程已下闸蓄水验收,进入扫尾阶段;等薄水库隧洞工程已完成,大坝工程完成1900000立方米,完成率92%,全汛期围堰填筑完成,南干管安装完成2.5千米。开工并完成蚌相水库、小石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待验收;正在建设芒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三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续建完成三台山乡调水工程,正在建设芒市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四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开展芒市瑞丽江弄坎段治理工程、芒市营盘中型灌区建设项目、芒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云南省芒市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州水利局开展瑞丽江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五是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开展了芒市大河城区段治理工程(一期)、芒市2023年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芒市取水在线监测建设项目(河道外规模以下取水口取水监测)、芒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件项目验收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2024年芒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4次、推进会5次、培训会3次;对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小水电站、重要江河堤防、水闸等开展5轮次安全生产检查,未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四)加强河湖管理监管。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落实,组织召开了2024年总河湖长河会议,制定了2024年督察、考核方案,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5435次,组织协调开展河湖清理整治820多场次,清理各类垃圾1600多吨。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宣传工作。

(五)加强水资源监管。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达上级要求,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5056个水环境功能区和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办理取水许可证121套,取水许可总量945150000立方米,年内征收水资源费5920000元;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耕地灌溉面积277350亩。

(六)加强水利工程监管。明确29座水库防汛责任人,编制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对已建水库、渠道、水闸和泵站和11件在建水利项目开展了5轮次安全生产及防溺水大检查,未发现大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开展水利工程应急演练1轮次。开展芒究水库等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实施水库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项目,开展水库白蚂蚁、火红蚁防治。

(七)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共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件,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17.21公顷,批复弃土(渣)量137900立方米,批复水土保持投资22121900元,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263900元。完成18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信息数据录入。与省州联合及市级检查9次,完成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核查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八)抓实水旱灾害防御。加强防汛组织体系建设,提高防汛应急能力,落实29座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编制完成《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等方案、预案;开展汛前、汛中安全大检查5轮次,确保安全度汛。芒市辖区已建水利工程运行正常,江河河堤牢固,河流行洪顺畅,水库大坝安全。严格执行汛期每天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确保汛情、险情和防汛抗洪指令、信息通畅。修编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加强龙江遮放段等重点河砂资源监管,全力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九)抓实党组织建设工作。一是立足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持续增强党建引领核心力。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课宣讲20次,上报党建宣传信息12篇。二是着眼以模范机关创建为切入点,持续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打造品牌党支部,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强化党员使命担当”“学党纪党规扬清风正气等特色主题党日10场次。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责任。强化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开展春节、七一慰问送温暖活动。三是以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强化以扛稳主体责任为支撑,持续增强效能作风推动力。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全年工作,签订责任书27份,组织观看《风··腐》等4部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场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宣传工作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做好重要节点的舆论监管,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上报学习强国稿件20篇,向上级提供新闻线索6篇。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工作机制,强化文明芒市云平台”“全国志愿服务网站点建设,开展志愿服务20次,文明实践活动18次。

(十)抓实其它中心工作。我局积极抓好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禁毒、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深化改革、营商环境、科技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914120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084292.06元,占总收入的9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6917.01元,占总收入的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192073.36元,增长56.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182617.39元,增长56.89%;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9455.97元,增长19.92%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施项目较2023年度投资增加,相应收入增加。(总收入增加主要是追加国债项目收入增加:芒市果朗河大新寨至芒里大桥段治理工程收入474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0165573.47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6237.94元,占总支出的11.12%;项目支出106799335.53元,占总支出的88.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522659.07元,增长58.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45967.76元,下降19.54%;项目支出增加47768626.83元,增长80.92%;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施项目较2023年度支出增加。(例如:芒市果朗河大新寨至芒里大桥段治理工程支出474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66237.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59301.34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6936.6元,占基本支出的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799335.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6743335.53元。

1.芒市瑞丽江戛中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经费2563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瑞丽江戛中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支出;

2.2024年度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芒市水毁工程)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水毁工程修复支出;

3.芒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芒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支出;

4.芒市果朗河大新寨至芒里大桥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4740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果朗河大新寨至芒里大桥段治理工程建设支出;

5.芒市大河新桥电站至洞坎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680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大河新桥电站至洞坎段治理工程建设支出;

6.芒市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支出;

7.芒市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经费54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维修养护支出;

8.芒市农业水价项目经费23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农业水价项目支出;

9.芒市2024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支出;

10.2023年美丽河湖奖补资金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美丽河湖建设支出;

11.芒市等薄水库工程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等薄水库工程建设支出;

12.芒市2024年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芒究等24座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水利工程灾损整治;

13.德宏州芒市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项目遮放镇河边寨村、邦达村项目经费170000元,主要用于德宏州芒市沿边行政村遮放镇河边寨村、邦达村供水保障项目支出;

14.遮放镇河边寨小型拦水坝建设项目经费296000元,主要用于遮放镇河边寨小型拦水坝建设支出;

15芒市放马桥水库工程项目经费355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放马桥水库工程建设支出;

16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3320166元,主要用于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债券资金利息支出;

17.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338797.09元,主要用于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专项债券利息支出;

18.芒市先午水库工程项目经费58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先午水库工程建设支出;

19.应急抢险、水毁修复、违建拆除项目经费3784472.44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水毁修复、违建拆除支出;

20.芒市2015-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经费2109900元,主要用于2015-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84292.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上年相比增加56819835.6元,增长91.26%,完成年初预算的30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444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306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69782.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4479.52元;职业年金51983.62元;社会保险补贴2000元;死亡抚恤440915.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215.4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职工人数比年初时减少,所以相应的待遇也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993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92970.2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65.3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职工人数比年初时减少,所以相应的医疗待遇也减少。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533274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5%,完成年初预算的333.4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262769.6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7269.07元;水利工程建设100832167.26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00000元;防汛485000元;抗旱100000元;水利技术推广8131656.22元;农村供水2380641.47元;其他水利支出1247245.39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9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施项目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是追加国债项目支出大:芒市果朗河大新寨至芒里大桥段治理工程支出47400000元)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7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88.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7716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职工人数比年初时减少,所以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也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决算为96492.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514.55元,下降20.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95932.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2%,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决算为5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8%,完成年初预算的0.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44.55元,下降1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70元,下降90.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70元,下降90.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支出决算为96492.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514.55元,下降20.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95932.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决算为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144.55元,下降1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70元,下降90.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70元,下降90.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水价改革省级抽查验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936.6元,比上年减少298640.29元,下降21.25%,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日常开支:办公费225269.07元;水费4048.12元;电费38281.55元;邮电费17598.66元;差旅费97649元;会议费4403.7元;公务接待费560元;劳务费161000元;委托业务费110000元;福利费1689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932.66元;其他交通费用889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07.5元;办公设备购置53087.3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资产总额1433694400.46元,其中,流动资产237822378.54元,固定资产3032394.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0944001.44元,无形资产1176.37(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401894450.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968852.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44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1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94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0个,评价金额106799335.53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2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201111

 [附件: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2023819723

 


文章来源:芒市水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