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10423    作者: 日期:2024/6/26


2024年第4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23年3月起,对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市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2年,芒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168.96万元,支出88168.96万元,当年结余0元。芒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44.88万元,基金支出7903.01万元,当年结余-2258.1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2884.10万元。芒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873.01万元,基金支出25153.14万元,当年结余-280.1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64.28万元。

(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截至2022年底,芒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4405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2203人,缴费37236人,领取养老待遇1174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9642人,缴费138816人,领取养老待遇45091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2560人,缴费8325人,领取养老待遇4180人。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社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认真抓好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积极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基金管理总体规范,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安全可控。但此次审计也发现,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基金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应缴未缴

(三)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多支付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未实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政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积极与芒市财政局协调,及时、足额拨付养老保险;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应缴未缴的问题,责成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芒市税务局及时制定清欠计划,积极催收单位欠费。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多支付的问题,社保部门应停止违规发放行为,并追回已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未实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积极与银行沟通,收回少计利息。

针对发现的问题,芒市审计局建议:一是社会保险费的运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保部门和征收机构部门权责尚未有效协调,社会保险费欠缴问题依然突出,地税机关应对其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和欠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发放的信息比对工作,尽量避免出现违规多发的情形,一旦发现违规发放,应及时清理违规发放资金。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审核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和征缴实地稽核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程序,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进行核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针对财政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经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与市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因财政资金紧张,暂时拨款无法到位;该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应缴未缴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芒市税务局及时制定清欠计划,积极催收单位欠费。该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多支付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停止违规发放行为,追回部分已发放养老保险金。该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针对未实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审计期间整改。

2023年12月14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问题整改情况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在其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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