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23年7月起,对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市林草局”)2022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林草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芒市财政局下达的市林草局年初预算收入2532.09万元,支出预算总额2532.0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总收入3060.07万元,支出决算金额3040.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芒市林草事业呈现了资源增长“有块头”,预算执行基本能够按照年初的预算批复实施,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能够反映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也存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固定资产未入账、护林员选聘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核算不实、购买保安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二)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
(三)固定资产未入账
(四)芒市护林员选聘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核算不实
(六)购买保安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等问题,市林草局应及时上缴市财政;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市林草局应及时登记入账;对芒市护林员选聘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市林草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管理办法;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核算不实的问题,市林草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对购买保安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林草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针对发现的问题,芒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决算,细化经济分类科目,确保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盘活机制,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采购、核算入账等重点环节查缺补漏,确保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针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问题,市林草局于2023年12月19日上交国库应缴未缴资金19.21万元,此问题已整改;针对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经市林草局多次与市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现因财政一体化存量资金系统平台尚未搭建完成,暂时无法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待一体化系统平台搭建好,市林草局将结余资金第一时间及时上缴国库;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市林草局于2024年1月31日补登记入账,此问题已整改;针对芒市护林员选聘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市林草局修改完善了《芒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此问题已整改;针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核算不实和购买保安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林草局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此问题已整改。
2024年5月6日,市林草局已将问题整改情况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在其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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