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0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芒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9月至12月,对芒市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合计21635.92万元,涉及14个单位共81个项目。截至2022年10月31日,财政拨款18553.67万元,实际支出18553.67万元,结转结余3082.25万元(结转资金2860.81万元,结余资金221.44万元财政已收回)。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由芒市乡村振兴局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各具体实施单位,督促项目实施进度,芒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实行周报制度,及时收集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全市81个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合计21635.92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完工80个,项目完工率为98.97%,实际支出18553.6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5.75%。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芒市财政欠拨芒市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56.01万元。
截至2022年10月31日,芒市财政欠拨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56.01万元。其中:欠拨芒市农业农村局1087.04万元,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314万元;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653.37万元;芒市文化和旅游局412.49万元;芒市遮放镇人民政府74万元;芒市五岔路乡人民政府70.64万元;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23.08万元,芒市遮放农场管委会21.39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情况如下:责成芒市财政局应按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位。
审计建议,芒市财政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国库资金调度能力,及时拨付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芒市财政局办公室已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并于2022年6月25日在芒市财政局办公室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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