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浏览量:16096    作者: 日期:2023/6/26

2023年第9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及芒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月17日,对芒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教育体育局共有10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6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6人。车辆编制数1辆,车辆实有数1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芒市财政局下达芒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8460.3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初部门结转和结余646.77万元,本年收入19427.36万元,支出19200.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3.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教育体育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推进芒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芒市教育体育局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能够反映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但仍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核算不实、在非定点企业租车、购买保安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行政经费直接列支工会活动支出、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按规定报销误餐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核算不实

(二)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

(三)未按规定报销误餐费

(四)购买保安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

(五)行政账户中列支工会活动费6702.10元

(六)在非定点企业租车

(七)往来款长期挂账937592.99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情况如下:一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支出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自检自查,自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芒市教育体育局今后应严格执行《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芒政办发〔20232)文件的规定;四是芒市审计局已将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移送芒市财政局进一步处理;五是鉴于2021年度决算工作已经完成,无法调整处理,芒市教育体育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控制支出范围,规范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会经费不足时可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并到芒市总工会办理相关手续;六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租赁管理;七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尽快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避免长期挂账,并将清理计划及结果报芒市审计局。   

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决算,细化经济分类科目,确保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二是建议及时组织学习财经法规,增强纪律意识,杜绝再次出现违规报销的问题;三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基于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全市各个学校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已整改,芒市教育体育局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问题二、问题三,已整改,芒市教育体育局于2023410向芒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的纪检监察组做出了书面检查,今后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问题四,已整改,今年起芒市教育体育局已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办理保安服务的相关招标及采购手续;问题五,已整改,芒市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问题六,已整改,芒市教育体育局已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租赁管理;问题七,截至2023430,已化解往来款53012180

芒市教育体育局已于2023615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并于2023年6月16日在芒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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