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8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对芒市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1年,芒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481.81万元,支出84481.81万元,当年结余0元。芒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14.41万元,基金支出7468.34万元,当年结余13446.0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5142.22万元。芒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695.83万元,基金支出23378.55万元,当年结余317.29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44.41万元。结余的原因是芒市财政困难,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法请拨支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未实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10087.13元。
(二)财政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县级)4427840元。
(三)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应缴未缴87297922.67元。
(四)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多支付364919.55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未实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10087.13元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积极与银行沟通,收回少计利息。针对财政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县级)4427840元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积极与芒市财政局协调,芒市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养老保险。针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应缴未缴87297922.67元的问题,芒市税务局应积极与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及时催收单位欠费。针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多支付364919.55元的问题,社保部门应停止违规发放行为,并追回已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积极进行整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共有4个,其中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整改3个,具体情况为: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未实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10087.13元。经过与农商行沟通,农商行按当期优惠利率进行清算补足,该问题已整改。2.财政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县级)4427840元。市人社局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并多次致函市财政局请拨资金,同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了欠拨资金情况,因财政困难未拨付到位,市人社局将继续与市财政局做好资金请拨工作,该问题正在整改。3.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应缴未缴87297922.67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将参保单位次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据通过系统推送到市税务局,由市税务局征收。从2023年开始,市人社局定期致函市税务局对欠费单位进行欠费催缴。市人社局在欠费征缴工作中将积极与市税务局做好协调配合,该问题正在整改。4.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多支付364919.55元。截至2023年5月,已还款148586.56元,剩余216332.99元将继续按分期还款方式追回,该问题正在整改。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并于2023年6月19日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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