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3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1月15日对芒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残疾人联合会是政府的直属行政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康复股(加挂教就股牌子)。截至2020年12月末,芒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定机构编制10个(参公7人,事业3个)。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3人,实有退休人员8人。实有车辆1辆(上级残联配发)。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芒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单据实行专人审核,及时入账核算,决算由专人负责组织、编报、审核;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内容基本真实、合法、有效,会计核算清晰、准确。但存在超编、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违规报销餐费开支等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芒市残疾人联合会超编13人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262.87万元
(三)财政累计欠拨财政资金453.10元
(四)违规报销餐费开支0.2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4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和管理,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对各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与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实施完成;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接待费、餐费及差旅费的开支、审批、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等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切实履行好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资金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残疾人联合会积极进行整改。针对超编13人的问题,芒市残疾人联合会正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超编人员调配到外单位,力争人员不超编;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262.87万元的问题,其中其他应收款3.5万元,因借款年代久远,确实无法偿还,经理事会决策,将此笔借款变更为自主创业扶持补助资金。长期应付款259.37万元,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安排债务偿还资金,逐步归还工程欠款。针对财政累计欠拨财政资金453.10万元的问题,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无法开展,故申请市财政暂停拨款。截至2022年1月31日,市财政已下拨资金311.77万元,其他欠拨资金财政统筹后及时下拨。针对违规报销餐费开支0.21万元,已于2021年11月收回。
芒市残疾人联合会已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并于2022年8月9日在芒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栏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仙池路40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