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审计局关于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

浏览量:7292    作者: 日期:202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193日至118对芒市审计局关于芒市人力资源局202011日至20217月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抽查了放管服改革方面抽审了7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0件办理事项减税降费方面抽审资金5580.82万元同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困难问题。

审计调查中发现芒市人力资源局承接的4个行政许可事项存在配套政策缺失业务培训不到位经费和人力不足等问题具体如下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调整依据和方式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附件3)20207月印发州级不再实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保留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权限具体如下

承接存在问题和困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中在专家评估环节芒市属于县级市各类专家资源匮乏且存在有专家但没有相对应评估资质的现象需从州级院校等部门函请完成评估工作且未设定专门的经费保障条款影响整个审批过程的及时高效推进

2.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

调整依据和方式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1附件22项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下放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审批权限为辖区内所有企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附件33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下放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20附件263项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64项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下放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承接存在问题和困难

(1)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中指导性文件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劳社〔20074滞后审批范围太宽泛实操性差该方案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以上标准工作制度的经申报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重复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下放到县市后经营范围仅限于本行政区域如要跨地区经营就必须再次到当地人社部门审批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3)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做到审批不见面”,信息化支撑不够信用信息不完善信息资源整合不足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审批资料虽可以扫描后在电脑上进行审核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拟经营场所面积办公设施设备需进行现场核查并向企业负责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不见面无法完成

原因分析放管服改革后,大量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下放到县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更直接更有效。但大量的工作下放,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滞后,随着县市工作量剧增,在人员、经费、技术、办公设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匹配,芒市加上承接属地化管理行政权力下放的事项,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4)第二十条上级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职权有关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及时做好承接工作明确工作承接机构出台有关配套措施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芒市人力资源局应将上述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审计建议

建议将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4审批事项纳入全州一盘棋操作,交由州级统一协调审批,从而保证审批事项的公平公正,证书在全州范围都有效。

对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本整改意见函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芒市审计局,同时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芒市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整改意见函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