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调通〔20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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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财政局、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自然资源局、芒市总工会、芒市民政局等11个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芒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3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企业及行业协会,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时止。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请你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于2021年9月8日之前将本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深化“放管服”改革与减税降费情况请分开写,可在一个报告上分两部分描述)与《承诺书》(附件3)送交芒市审计局。
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期间请尽量不要安排相关人员外出,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审计组对接,于2021年9月8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送交芒市审计局。同时,请协助审计组执行好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并于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表》交至我局办公室,此外,我局还将对本次审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
审计组组长:杨晓燕
审计组主审:匡爱芳
瞿舒萍
杨 玺
郭荣佳
附件:1.具体审计对象和重点内容说明(自查报告可参考)
2.联络员回执表
3.承诺书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表
芒市审计局
[附件: 芒市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通知书附件]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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