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2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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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17日起,对芒市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一是负责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管理使用的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单位。二是直达资金惠及的单位和企业等。
(二)审计资金范围
2021年1至9月中央及省级财政分配下达至芒市使用的财政直达资金。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重点聚焦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即使用单位、企业和个人是否按规定用途合理有效地使用直达资金。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二)直达资金拨付情况
(三)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四)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请你单位提供2021年直达资金下达统计表,并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根据审计内容和重点对总体情况进行逐条梳理),如实填写《承诺书》《银行开户统计表》等有关资料,并于审计组进点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送交审计组。
(二)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安排一名联络员配合审计工作,并负责协调有关用款单位的对接工作。
(三)审计期间请尽量不要安排有关人员外出。
(四)审计期间,请你单位协助审计组执行好审计纪律,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表》寄至我局办公室。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杨晓燕
审计组主审:杨 玺
审计组成员:匡爱芳
瞿舒萍
芒市审计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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