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工业园帕底片区4、5号道路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7433    作者: 日期:2018/3/22

2018年第16号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7年4月5,对芒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芒市工业园帕底片区4、5号道路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工业园帕底片区4、5号道路建设项目,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4号路工程起点桩号为K0+020,终点为K0+283.739,红线宽度16m,设计道路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5号路工程起点桩号为K0+013,终点为K0+460,红线宽度9m,设计道路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2016年8月10日,芒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与浙江富水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80日历天,合同金额1038.60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8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3月9日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60.1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60.12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二是完善对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并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编制竣工资料;三是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工业园管理委员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工业园管理委员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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