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5号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财政资金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芒市)》(便签〔2017〕819号)文件要求,芒市审计局于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7日,对芒市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2015年国有贫困农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国有贫困农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遮放农场肉牛养殖建设项目” 由国营遮放农场具体实施完成。财务收支情况如下(中央预算资金部分)(一)收入150万元;(二)支出147.63万元,其中: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86.38万元;2.购能繁殖母牛及牛犊支出58.8万元;3.养牛场铡草机购置2.45万元。(三)项目资金结余2.3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国有贫困农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文件批复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金坚持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跟着项目走。但存在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饲养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工期延后等问题,截止审计结束时,该项目未产生经济效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按照《云南省农垦总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国有贫困农场财政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垦局复〔2015〕27号)的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即未完成“300立方米的粪便处理池”、“给水工程及防疫配套设施等工程”,对以上未做过的建设内容,未进行项目调整变更报批手续。
(二)遮放农场肉牛养殖场现已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入牛舍饲养的牛有82头(其中2头为购买后新生的小牛),尚有70头能繁殖母牛和牛犊未入栏。另外,通过审计调查发现,芒市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遮放农场肉牛养殖场”管理不到位,未制定相应的养殖场管理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
(三)项目建设单位对竣工结算的内容未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该项目资金是按照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863785.90元进行支付,投资方未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或竣工决算审计。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由于养殖场未建立养殖场内控管理制度,导致饲养管理不到位、肉牛生病死亡现象发生。
2.未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肉牛养殖协议书”合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5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情况,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二是加强对项目资金财务收支的管理,完善财务报账手续,严格执行“先建后补”的报销原则,严禁在未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补助款项全额拨付。三是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财务状况,做好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相关痕迹资料的保管。四是建立健全养殖场管理内控制度,制定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养殖场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后期管护、监督和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芒市审计局,主要整改情况为:一是经过畜牧专家论证,将计划建设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变更建设成18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目前污水处理池已建好并投入使用,“给水工程及防疫配套设施已于2018年1月31日建设完成。二是未入栏的70头牛已于2018年2月7日全部入栏,同时,肉牛养殖场已做好了台账管理工作。三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已于2017年12月15日委托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核,审减工程金额1861.15元。四是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芒市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已完善了养殖场内控制度,确保养殖场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双方重新签订了“肉牛养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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