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15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7426    作者: 日期:2018/3/29

2018年第17号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芒市审计局于2017年6月至9月,对芒市农业局组织实施的芒市2015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5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取水坝28座;排灌沟渠70条,总长25242米;田间机耕路17条,总长6025.9米;涵管213米;便桥6座;沉井9座。项目由市农业局下属的土肥站组织实施,委托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建设地点位于芒市风平镇法帕村委会和遮晏村委会。项目于2015年11月5日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3月28日完工,2016年7月6日交付使用。2016年6月16日,芒市农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初验,验收意见为合格。项目完成总投资合计1354.0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00.08万元、设备投资0.57万元、待摊投资53.40万元)。至2017年5月31日,该建设项目到位资金合计1353.97万元,资金到位率83.3%。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款、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少开具工程发票、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78万元;

(二)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271.03万元;

(三)少开具工程发票5.4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78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农业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责成芒市农业局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对少开具工程发票的问题,责成芒市农业局与施工方进行沟通协调,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按结算审核结果及时补齐少开部分发票。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以及造价成果文件;二是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优化工程设计,减少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大量设计变更,以便于更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支付工程款前应审核开具发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工程款发票应按实开具;四是提高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水平,完善变更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农业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农业局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对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芒市农业局正在积极协调落实;对少开具工程发票的问题,芒市农业局与施工方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相关施工单位已按结算审核结果及时补齐少开部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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