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十二五”期间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情况的审计结果

浏览量:7860    作者: 日期:2018/3/7

2018年第14号

(二〇一八年三月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3日至9月23日,对芒市移民开发局“十二五”期间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2011年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已出具过审计报告,为避免重复审计,该报告主要反映2012年至2015年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情况。

一、基本情况

芒市经国家核定批准的大中型水库动迁移民人口为4413人(含2015年龙陵县新转入扶持关系移民人口174人),核定登记到人的动迁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4163人,其中:直补到人有3971人,直补与项目两者结合有192人。2008-2014年逐年核减累计143人,截至2015年实有动迁移民人口4020人。涉及12座大中型水库移民,移民分布于芒市7个乡(镇)及遮放农场管委会。每人每月补助标准50元,按季度进行发放。2012年至2015年财政共下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指标941.4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941.405万元,实际支出941.22万元,结余0.185万元(已退还州移民局0.17万元,财政收回额度0.0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十二五”期间芒市移民开发局认真开展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切实维护了全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的稳定,有力地推进了水电事业的发展。但芒市移民开发局存在移民人口核定不够准确、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移民补助资金

审计组通过对获取的2012年至2015年直补资金发放名单与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表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事业单位人员违规领取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人,金额合计4500元(其中有一人追溯到2010年)。审计期间,芒市移民开发局对违规领取补助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且已追回全部违规资金。

(二)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

龙陵八0八水库迁入芒市勐戛镇勐稳村委会小桥组移民的后期扶持方式原确定直补到人方式更改为项目和直补到人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0%用于直补移民,50%用于以小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项目扶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芒市移民开发局将项目扶持资金直接拨付勐戛镇农经站管理,截至审计日,用于村组公益事业的资金35000元芒市移民开发局未组织规划编制上报,小桥组未经批准使用资金,同时,芒市移民开发局未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未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报账

问题(二)所述的50%用于以小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项目扶持资金在拨到勐戛镇农经站管理使用过程中,未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报账合计155000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责成芒市移民开发局:一是将追回的资金尽快归还资金原渠道。二是今后须加强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并对该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督促施甸兴隆建筑公司尽快补开发票。

审计建议,一是芒市移民开发局要严把“身份确认”关,切实维护和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逐级审核报批后方可实施项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截至2018年2月28日,收回的资金暂存于芒市移民开发局后扶资金专户。问题二,芒市移民开发局已同乡镇分管领导、小桥村民小组进行沟通,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问题三,施甸兴隆建筑公司已补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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